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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坤

人物介绍

杨海坤教授杨海坤,1944年8月16日生于江苏省苏州市山塘街半塘,1956年虎丘中心小学毕业,1962年毕业于苏州第五中学,196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1981年至1984年底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评为助理研究员。1984年底调至故乡苏州,在苏州大学法学院任教,曾任教研室主任、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院长等职。现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点和硕士点负责人、重点学科和211工程子项目负责人,并兼任苏州大学东吴比较法研究所所长。

杨海坤教授担任的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国家法学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行政法学会总干事、全国政协委员,并担任北京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南昌大学、河海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通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江苏法官培训学院等校兼职教授或客座研究员、江苏省人大立法咨询员、苏州市人大和政府法律顾问、法制日报专家顾问团成员、苏州扬州南京镇江等市仲裁员等。

杨海坤教授曾去美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和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进行学术交流,在美国印地安那大学、澳大利亚阿德莱特大学、德国科隆大学、法国爱克斯-马赛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日本明治学院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著名大学作长期或短期访问学者。

1994年起杨海坤教授每年招收和培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生、1998年起每年招收和培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生,已有8届硕士生、4届博士生毕业。他的第一届博士生包括黄学贤教授、艾永明教授、陈宏光教授、王克稳副教授、章志远先生等都已经在国内法学界具有相当影响。

学术历程

博士生导师杨海坤杨海坤出生于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主持开挖的苏州七里山塘,吴文化深厚底蕴滋养了他的聪灵敏锐。1962年他以优异成绩考取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然而,时运不济,踌躇满志的杨海坤在大学还没有毕业就遭遇了“文革浩劫”。在校内刀光剑影的武斗刚刚结束的混乱中,他先是在部队农场接受“再教育”,后被分配到上海郊县一个大队的“戴帽子”小学教书。因为当时几乎无书可读,使他足足蹉跎了十多年光阴。

1980年根据邓小平同志建议,国务院在全国发文要求各地罗致和选拔社会科学研究优秀人才。杨海坤抓住机会,参加了政治学专业的考试,以出色成绩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录取,后因为家庭需要照顾的原因,在1981年杨海坤正式转入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工作。那一年,杨海坤36岁,人到中年才得以回到社会科学研究队伍,找到了自己钟情的人生坐标。对此,杨海坤在感慨之余决心一切从零开始,他像牛犊跑进了菜园子,贪婪地吸收法学理论知识各种营养,分秒必争地攻读各类相关书籍。当时,由于没有住房,条件异常艰苦,但他丝毫不感到困苦。上海的三年苦读苦研,使他尝到了科学研究的甜头,为他日后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打下了较扎实的理论功底。

1984年是杨海坤人生历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家乡的苏州大学为适应法制建设人才培养需要,利用高校规模调整时机,创办了法律系,并广揽人才,希望重振当年东吴法学雄威。作为法界学人,杨海坤对东吴大学法学教育传统向来是充满敬佩的,他了解和景仰这座中国现代教育史上最著名的法学院曾培养了国际法院中6位中国籍法官,培养了参加1946年海牙国际法庭审判二战时期亚洲战犯的几乎所有的中国法官、检察官、顾问等。当年的东吴大学名震东南。能够回到有着这样辉煌历史的家乡学府一展抱负,杨海坤心甘情愿。1984年他接住了苏大向他抛出的“绣球”,毅然离开上海开始了他的苏大之旅,让杨海坤特别高兴的是,他赶上了给法学院第一届本科学生上课,所以称杨海坤为新时期苏大法学院最初的创业者之一是当之无愧的。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的行政法学尚属一片空白,睿智的杨海坤高瞻远瞩,意识到行政法学的重要,在给学生讲授这门选修课时他就制定了他的“开疆”计划。他将自己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分门别类地整理出来,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不久,一篇篇专题论文破土而出,成为国内专业刊物的宠儿。杨海坤此时的绝大多数论文都被《人大报刊资料》全文复印。有专家称,杨海坤对每一个专题的研究都比较前沿,并且无形中开始尝试构筑中国行政法学研究和教学体系。

1990年,作为副主编,他出版了《行政法学》,1992年他连续出版两部著作,一部是作为主编而出版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部是独立著作的《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通过90年代初的这三部著作,杨海坤为奠定中国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石、初创中国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做出了积极贡献。虽然书中许多观点是在20年前提出的,但专家称,许多观点有前瞻性,直到现在仍是正确和富有创见的。杨海坤提出了著名的“人民政府论”,他说,“政府由人民产生,政府由人民控制,政府为人民服务,政府对人民负责,政府与公民关系平等化”。这五个方面构成一个完整的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体系。杨海坤对自己的理论进一步作了补充和完善,他从政府和法的关系角度提出的“政府法治论”,并由“政府由法律产生,政府由法律控制,政府依法律管理和服务,政府对法律负责,政府与公民法律地位平等”等基本观点组成。“政府法治论”刚一出炉,就在法学界引起良好反映,有媒体将之列为中国行政法学的“四大基础理论”,杨海坤本人也被称为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初创者之一。“政府法治论”迄今具有生命力,体现了“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的先进思想,依然可以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思想指南。

行政法作为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宪法关系极为密切,互相融通,杨海坤在行政法学领域开疆拓土的同时,没有忽视对宪法基本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在博士生教育中,他致力于把两者打通,使这两门学科比翼双飞,走上并驾齐驱、良性互动的发展道路。由他撰写或主编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政府》、《跨入新世纪的中国宪法学》、《跨入21世纪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行政法基础理论》、《宪法基本权利新论》以及他与同事合著的《宪法学基本论》、《新编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基本论》、《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等著作和教材在中国宪法学界和行政法学界都产生了极大影响。他撰写的《中国走向宪政之路》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中国政府改革》等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作为特别推荐论文隆重推出,党校系统内把这些论文作为必读学习资料。

杨海坤与夫人杨海坤刚到苏大时,苏大法律系教师中连他在内只有两名教师具有中级职称,学生招生规模也不大。筚路蓝缕,无限艰辛,老前辈们在80年代多次冲刺硕士点、重点学科等都未能如愿。接力棒交到了杨海坤的手上,他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与同事们共同努力,总结经验,精心准备,结果在1993年一炮打响,行政法学取得了法学院历史上第一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994年宪法与行政法学又成为法学院第一个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点,杨海坤成为当时法学院里惟一的中年教授。

杨海坤的非凡才干不仅受到学校领导的赏识和器重,而且吸引了省市机关部门求贤的目光。省高院、省检察院、市政府等纷纷向他伸出了绿意盎然的“橄榄枝”。然而,杨海坤没有像当年拥抱苏大“绣球”那样积极热情地去接收“橄榄枝”,他认为学校的学科建设正在紧要关头,需要他去策马扬鞭,于是,他婉言拒绝所有邀请,一心一意埋头于法学院的专业建设。他的想法获得了当时学校领导的赞许。在他与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的喜讯接踵而至:1996年,该院取得法理学硕士点,1998年获得国际法硕士点,1999年获得法律硕士点,2000年获得诉讼法硕士点,2002年获得刑法和法制史硕士点。杨海坤自己所主持的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更闪耀着令人眩目的光彩,1998年获得了博士点。这个博士点来之不易,其意义不同凡响,它连创两个第一:江苏省第一个法学博士点和全国省属重点院校中第一个法学博士点。因而使法学院这一学科走向全国同行的前列,特别是给法学教育领域中的“第二世界”、“第三世界”院校带来了巨大鼓舞和信心。

从1993年开始,苏大法学院取得跨越式发展的不只是学科建设,它的师资队伍建设也让人刮目相看,一批学有专攻的年轻教师迅速成长起来。以宪法学研究室为例,除他之外,目前共有7名专职教师,其中,6人是法学博士毕业或在读博士,还有1人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所有教师都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方向和专业领域,都有自己的著作和论文。他们年富力强,充满朝气,被江苏省教育厅评为优秀学科梯队。作为学者,杨海坤以自己富有创见的著作做了诠释;作为教授,他又为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些成就的取得都是他“经世致用”思想的具体实践。当2003年杨海坤从苏大法学院院长岗位上退下来的时候,他有了更多的时间,可以进一步钻研学问,可以更直接用自己的知识和理论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百姓生活了。为了更好地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推动中国民主进程,杨海坤一直把面对大众的讲座看作是大学教授服务社会的有效方式。

杨海坤的书房是被许多异彩纷呈的纸袋子、塑料袋子和各类报纸、杂志围攻的世界。他的袋子很特别,里面装着花花绿绿的讲义和剪贴的报刊、书画,可以说一个袋子就是一堂妙趣横生的讲座。2004年,杨海坤已就宪法修改、政协章程修改、中国行政法发展、行政许可法实施、紧急状态法起草等问题开展了几十场讲座,足迹遍及北京、长沙、南昌、南京、苏州、徐州、盐城、淮安、连云港等省内外城市的高校、机关和民众团体。为了深入浅出地将枯燥的法理、条文变为公民手中的维权武器,杨海坤不时地上网和查阅报刊,将最新的案例、最近的热点、机关干部、大学师生及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搜罗进他的“宝袋”中。

杨海坤性格爽朗,言辞直率,他的性格和气质,决定了他对媒体的态度与一般知识分子不同,他不但摒弃了传统文人的遁世心理,而且善于借助媒体扩大自己的心声。在互联网上,用“百度”搜索“杨海坤”三字,竟然可以找到有相关网页2050篇,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有他出席全国政协会议期间的评论,有媒体对他的专访,还有他看到老百姓遭遇各种法律困境时站出来“指点迷津”……杨海坤在贴近百姓的同时,并不疏远与上层人士之间的关系。他是全国政协委员,每次参加会议他都有精彩发言,他把民间的苦恼与困惑融入笔端,提出了许多极有见地的方案。2003年8月,杨海坤参加了贾庆林主持的全国政协座谈会,会议上,杨海坤慷慨激昂。他从宪法说开去,提出了自己对修改政协章程的独立见解。会后,贾庆林主席握着杨海坤的手,赞扬说“不愧是法学家的发言”。杨海坤的部分言论被采纳,写进了新的政协章程。杨海坤多次利用开会机会向胡锦涛、李鹏、李瑞环、吴官正等中国高层领导畅谈自己对推行宪政和法治的一些看法。他的观点和见解,如春日细雨悄然影响着决策层和立法、执法者的决断。

突出贡献

杨海坤委员法学界人士认为,杨海坤研探真实世界的治学风格,与上世纪50年代前蜚声海内外的东吴法学的内在品质是一脉相承的。东吴法学的精神之一,便是对现实世界的非常关注。我杨海坤在意宪政的研究,不单冀望于重振东吴法学,更希望中国早日迈进真正意义上的宪政时代。

“人民政府论”与“政府法治论”

事实上,东吴法学的传承人,只是附着在杨海坤身上的一个符号。他在中国法学界的名声,显然不是这个符号所赋予的。杨海坤的“政府法治论”,是中国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有媒体将之列入中国行政法学“四大基础理论”。有人将杨海坤和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等其他三位奠定宪法与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博士生导师,并称为该领域的“四大名导”。

2004年4月上旬,身为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的杨海坤,被有关方面召往北京,讨论即将付梓的“紧急状态法案”。过去的20年里,杨海坤多次被中国最高权力机关抑或行政当局,请到北京,商谈锻造宪政时代必不可少的行政层面的立法事宜。杨海坤作为一个法学家的成就,对中国步入宪政时代的理论具有突出贡献。

在“以人为本”大行其道的今天,政府为人民负责,政府应是法治政府,已然是宪政时代的公识。然而,20年前的中国,公众的认知,并非如此。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中国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政府”,还是一个公众和知识界动议不休的时代话题。彼时,正在研究中国行政法学理论基础的杨海坤,在苏州市十梓街的蜗居里,用稿纸誊写出奠定东吴法学新水平的“人民政府论”,他认为中国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可以概括为:政府由人民产生、政府由人民控制、政府为人民服务、政府对人民负责、政府与公民关系平等化这五个方面,并由这五个方面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联系的整体,从而成为中国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石。

这一观点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被他修正发展为“政府法治论”。他把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切换为政府与法律的关系,认为政府法治是实现法治国家的核心,提出“政府法治论”的五个层面:政府由法律产生、政府由法律控制、政府依法律办事、政府对法律负责、政府与公民法律地位平等。翻阅当下中国宪法与行政法学教材,尽管版本各不相同,但政府法治论与罗豪才的平衡论及控制论,都是著者不能不提的基础理论。

1998年,苏州大学设立了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点。苏州大学在这个层面将南京大学和浙江大学抛在身后,法学院院长杨海坤在其中的贡献可谓卓越。浙江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力量不可谓不强,而该校获得此项目博士点要比苏州大学慢了整整两年。

宪政之路的见证者和助力者

2004年4月11日,杨海坤奔赴张家港与地方党政官员谈政府法治,谈宪政。此前,杨海坤以恰当的频度,在中国各个省市传播他的宪政国家理念。2002年,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纪念1982年宪法颁布20周年的讲话后,邀请他讲学的组织和机构越发多了起来。他既不一概推脱,也不一概应允,而是以“中的精神”有选择地接受。杨海坤笃信,宪政并不完全是执政党和政府的事,它需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重努力。这是他60年的人生阅历给他的启示。

杨海坤生在苏州近郊的一个小镇上,书香之家,父亲是一位小学教师,哥哥是唐宋诗词的博士生导师。1949年后,公私合营、“反右运动”等等政治风云的变迁及三年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人世悲欢,无不从各个侧面,让杨海坤较早地赢得了宪政文化启蒙的机会。学生时代个人遭际,也让他见微知著地洞见宪政的可贵。

初中三年级,留学美国的校长被打成右派,校方让学生揭批,他却建议,让校长去图书馆,反对将之安置在居委会受罪。他的理由是:校长是文化人,应该去有文化的地方发挥作用。学期结束,他的政治课成绩得了一个“丙”。老师的批语是:对右派分子有惋惜情绪,走白专道路。大学二年级,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郭影秋被打倒,校方同样号召学生揭批。就读于该校哲学系的杨海坤说,不能一棍子将人打死。曾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陶铸在人民大学发言时表扬了他的观点,使他幸运地躲过了直言之灾。大学毕业那一天,杨海坤和他的同学们在学校的号召下,一把火烧掉所有的书本。嗣后,他被派遣到江苏的一个部队农场,以种地,开河,修坝,插秧的生活方式,度过了两年苦闷岁月。不甘思想被禁锢的他,悄然写下《为杜甫叫屈》一文,批评郭沫若的违心之作《李白与杜甫》。

1970年,杨海坤被派遣到上海市青浦县郊区的一个农村学校教语文。“1982年宪法”颁布前夕,曾有一个广泛征集各界意见的过程。杨海坤以一个中学教师的身份撰文谈修改宪法的建议。文章送到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不久,法学所发现,杨海坤设立国家主席、保障公民权利等建议,均落实在修正后的宪法中。当邓小平征求社会科学人才的说法面世后,法学所便接纳杨海坤为实习研究员。他的第一篇论文发表在《哲学研究》上,要旨是探讨民主与宪政的关系。

1985年,杨海坤在博导哥哥的引领下,回到故乡苏州。短短二十年,苏州大学由当初的两个法学讲师,演进成当下传承东吴法学的重镇,并建立了宪法与行政法学这个名称诞生后的第一个博士点。从小学生教到博士生的杨海坤,在回答如何成长为宪法领域著名法学家时,有两点被很多人记住了:个人遭际;社会流变。

主要著作

《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1、《行政法学》,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编,法律出版社1992年6月版

3、《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独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12月版

4、《行政法学教程》,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行政诉讼法学》,独立编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4年2月版

6、《市场经济、民主政府和法治政府》,个人论文集,中国人事出版社1997年7月版

7、《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合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8月版

8、《中国行政法基础理论》,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2000年5月版

9、《新编行政诉讼法学》,合著,中国人事出版社2001年8月版

10、《跨入21世纪的中国宪法学》,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2000年5月版

11、《跨入新世纪的中国宪法学》,上、下册,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12、《宪法学基本论》,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2002年8月版

13、《宪法基本权利新论》,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版

14、《行政法学基本论》,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版

15、《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版

16、《当代中国行政法》,参加撰写,方正出版社2004年12月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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