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历
1970年3月至1971年10月黄县大陈家公社河张学校教师;
1971年10月至1972年6月黄县“五七”干校学员;
1972年6月至1973年8月黄县新加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3年8月至1974年10月黄县县委组织部干事;
1974年10月至1976年7月黄县县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
1976年7月至1980年9月黄县县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其间:1979年3月至1979年9月北京农机化学院学习);
1980年9月至1982年10月黄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82年10月至1985年9月黄县县委书记;
1985年9月至1987年8月山东经济学院、烟台大学干部专修科学员;
1987年8月至1989年5月烟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1989年5月至1992年3月烟台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2年3月至1992年6月烟台市委书记;
1992年6月至1995年6月烟台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
1995年6至2000年10月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其间:1998年3月至1998年5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0年10月至2001年2月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青岛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1年2月2002.06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2年6月至2002年6月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1月任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中共十四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4年4月任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
2006年12月,中共中央纪委根据举报和巡视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对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违犯党纪问题进行了核查。
经查,杜世成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犯党的纪律,经中共中央纪委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对杜世成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其山东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山东省青岛市委书记职务。
违纪被开除党籍公职
2006年12月以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杜世成在担任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和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伙同情妇收受他人财物达数百万元;生活腐化。
杜世成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杜世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党纪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杜世成之“败北”败在民生
继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天津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之后,青岛市原市委书记杜世成又成了一个“炙手可热”的反腐名词。
据最新出版的《财经》杂志报道,杜世成案与“房价”在青岛的金刚不坏之身紧紧锁定在一起。陈良宇案与社保基金“唇齿相依”去日未远,杜世成案与房地产又“户破堂危”接踵而来,民生之重已然关乎高官的“卿卿性命”。
正是在2006渐行渐远、新的一年逶迤来临之时,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2007年新年贺词,宣示“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社会发展为解决民生问题,这一时代,崭然翻开。
杜世成将成为旧有发展模式下青岛房地产掠夺性膨胀的招牌,这一点,现在已毫无疑义。杜世成的落马,道出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官商勾结是房地产托市之根本。而房价居高不下,正是民生不能不承受的剥夺,正是民生不能承受的沉重。
一直以来,杜世成这尊土地神就是青岛房价的“定海神针”。杜出任青岛市长的2000年以来,青岛房价不断翻番,比其GDP增速有过之无不及。目前,城区海岸的个别单位楼价已经突破万元,以一市之隅,猬集了800多家房地产商。就房价而言,青岛已经达到了杜世成“要敢于向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看齐”的豪言,但按一青岛市民的介绍:这一价位在京沪或许不算离奇,但青岛经济的GDP虽然高,工薪阶层的收入却远逊于京沪。
在中国看见过托市的,可没看见像杜世成这样托市的,他在任期内,多次公然鼓吹“房价不能倒”,并振振有词:“青岛房价不能降,高房价能提升青岛形象”。这一论调其实也不足为怪。以官商勾结这一房价居高不下的最大幕后推手来看,只要相关利益集团与政府公权力寻租上,就必然要维持高房价的“金刚怒目”。握有资本的人,握有资源的人,都希望房价上升,房价“不坠青云之志”,地价才能狂飙到“万古云霄一羽毛”,资本与资源就此“共长天一色”。
在房地产投资占GDP很大比重之时,地方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就依赖于房地产,这时,高房价当然是拉升GDP的一个万应灵方。这就是杜世成所说的“形象”奥秘所在,高GDP下可以掩盖的东西实在太多。
在2003年案发的青岛“崂山违法批租土地大案”中,“由地结利”而落马的青岛市原市长助理、崂山区委书记王雁在狱中说得明白:“地方官员短期出政绩就要加速城市建设,增加财政收入。房地产开发就是最快捷的,房价上去了也就是地价上去了,城市的形象就也能上去。”杜世成高喊“房价不能倒”之时,未必不是其腐败之日,只是当时惘然!
杜世成的另一代表性“名言”,不能不为之一述。2005年3月,应邀参加“建设和谐青岛”的网上访谈时,杜世成称:“青岛的房价虽然很高,在沿海一线的别墅可能已经到了2万元钱一平方米,但是如果顺青岛一条街往北走,那就是2万、1万、8000、5000、3000元,最便宜还有1000元。”“往北走”自此成为青岛人戏谑之语,杜世成如今已然“败北”,但其“政绩”的残山剩水下,“往北走”到底要走多远才走到1000元一平方米的房子?一条街上,贫富如此悬殊,到底有多少2万元钱一平方米的房子,又到底有多少1000元一平方米的房子?
民生之重,值得当政者反复吁衡,又岂一“形象”可以粉饰?从今而后,高GDP下不有高的国民收入增长率与就业增长率,在所谓的高GDP下维持人民高不可攀的房价运行,无疑是可耻的。
杜世成落马,正其时也。
一审被判无期生效
由于在十天的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山东省委原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受贿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执行。 《财经》记者日前从相关司法机关获得确证,杜本人已被押解到京服刑。
经最高法院指定,杜世成案一审于2008年1月10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开庭。此间无一媒体参与旁听,事后亦无任何机构予以通报。
2月5日,春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厦门市中级法院依法对杜世成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6年1月,杜世成利用其先后担任山东省副省长、青岛市市长、青岛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6万余元。
《财经》记者获悉,上述626万余元贿款中,有170万元来自女商人李薇。李薇,1963年9月24日生,祖籍云南,后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原总经理兼党组书记、中国石化(上海交易所代码:600028,香港交易所代码:0386)原董事长陈同海介绍,李薇与杜世成相识并保持亲密关系,经杜帮助,在青岛房地产开发、重大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斩获颇丰。
除此,杜世成还收受其远房亲戚杜某1万美元,助其在青岛进行房产及生态园开发;假情妇梁某之手,先后收受现金250万元及价值198万元的一套别墅。
厦门市中级法院在审理中认为,“鉴于杜世成在被审查期间,如实交代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为侦破有关重大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认罪悔罪并主动退赃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财经》记者就此案多次联系杜世成的辩护律师,但被拒绝。据了解此案的人士介绍,杜世成在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不过,一审法院仅认定其坦白情节,律师为其辩护的自首及重大立功等,均未获支持。
据悉,杜世成所检举之人,即为中国石化原“掌门人”陈同海。今年1月2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通报,经中共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同海“双开”(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陈同海的辩护律师告诉《财经》记者,通报陈同海被“双开”的1月25日,即为其被依法逮捕之日。而早在2007年6月,陈已经中共中央批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其问题实施立案检查。据官方通报,陈氏主要罪状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数额巨大;利用职权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生活腐化。”
有关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与陈同海、杜世成案直接关联的女商人李薇案,目前仍处于山东警方侦查当中,其诸多涉案内容主要与陈同海案相关情节吻合。(《财经》网专稿) (来源:大洋网 作者:罗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