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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勇

个人简介

朱明勇诉讼部主任:朱明勇律师,法律硕士,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94年开始执业 ,02年又通过了国家首次司法资格统一考试。曾经在工商行政管理、仲裁、纪检、检察、外企等单位工作并在多所地方和军队高等院校任教,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多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中与中纪委、国务院信访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全部、中央多家新闻机构、浙江、广东、陕西、河南、山东以及东北地区的地方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的宗旨是专业、敬业、客户的合法权益我们视若生命。

个人荣誉

由于朱明勇律师有长期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经历和仲裁工作经验,多年来形成了对案件性质准确把握的能力,十年来,诉讼案件无一败诉。此外,还办理了全国首例空调列车索赔案(胜诉)、全国首例福利彩票纠纷案(胜诉)、全国最大的高校所有权纠纷案(胜诉)、河南灭门血案(被告宣告无罪,被誉为中国的辛普森案)、标的超亿元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一系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所办案件曾在国内外数百家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新闻侵权,工程建筑,金融证券,刑事辩护,国家赔偿,WTO事务,公司收购,股份转让,公司犯罪。

业务范围

诉讼业务:经济纠纷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诈骗案件、走私、毒品案件、涉黑案件的侦查介入和法庭辩护。并特别办理各地上诉、申诉案件、死刑复核案件。

成功案例

朱明勇究竟是恪尽职守还是玩忽职守—为警察辩护当庭开释

2007年2月,河南省公安厅为了保障省道、国道交通安全,下发文件通令全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实行24小时联勤巡逻制度,要求白天见警车,夜晚见警灯,路面有警察,违法有人管。4月29日凌晨4点,河南某市交警执行这一制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车辆,随即指挥违法车辆停车接受检查,违法车辆在减速时被后面的另一辆违法车辆追尾,导致后车上人员一死两伤。后经过勘察,两车均严重超载,超过核定载重量的1000%多,并且后车大梁断裂。据称后车死者家属通过省某领导批示并数次上访,交警部门按正常程序处理完交通事故之后,又多次赔偿受害人家属,每次赔偿之后,受害人家属均写保证不再上访,要求司法机关不追究交警责任,但每次拿到钱后又反悔到处上访。检察机

朱明勇关根据领导意见认为执行巡逻任务的交警构成玩忽职守犯罪,经过一年多的侦查,最终将执勤警察异地起诉到法院,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朱明勇律师受公安机关委托为执勤交警做了无罪辩护。2008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交警不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

三刀无情夺命,艰难辩护减刑

冬日雪夜,四名年轻人结伴吃夜宵,与一卖羊肉串的老板发生冲突,厮打中,老板挥刀向一名小伙子猛刺三刀,刀刀刺中要害,小伙子鲜血流尽,当场毙命。老板弃刀连夜逃亡,在某大都市成家立业,八年后被公安机关通过耳目侦到信息后归案。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朱明勇律师受委托为其辩护,从案发原因入手,提出本案性质在逻辑上的三种可能,提出减轻处罚辩护意见。最终法院一审没有判处被告人死刑、死缓或者无期徒刑,而是减轻判处了被告人有期徒刑,被告人没有上诉,受害人家属服判,检察院没有抗诉。

总理批示的金融诈骗案

6.7亿元金融诈骗案(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联合批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省委书记任专案组组长,此案被称为令金融界头痛的十件大事之一。历时五年为第一号被告作无罪辩护,辩护意见呈送中南海,直接引起刑法修正案产生)

河南灭门血案—无罪释放

河南灭门血案(此案历时五年零八个月,被告被指控连杀三人,系公安部督办并协办案件,为被告作无罪辩护,此案历经两次抗诉四次审判,结果被告被判无罪释放)

全国首例高校所有权纠纷案

全国首例高校所有权纠纷案(此案历时八年,最高院指令再审案件。历经三级法院七次诉讼一次抗诉,代理被告终审胜诉)

禹州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抛尸案

禹州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抛尸案(卫生部督办案件,法律援助代理受害者家属,五次前往河南禹州开庭,最终被告被判最高刑,并判决被告与其所在医院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致使当地五名卫生官员受到行政处分)

雀巢奶粉欺诈案

雀巢奶粉欺诈案(法律援助案,此案五次提起诉讼,期间引发雀巢奶粉碘超标等一系列质量问题,继而导致全国范围雀巢奶粉下架)

全国首例空调列车索赔案

全国首例空调列车索赔案(代表55名旅客胜诉,法院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为铁路公益诉讼胜诉第一案)

工作单位

位于北京中关村腹地的中关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审批的一家大型综合性律师所,拥有一批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以及各政法院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业务范围

非诉业务:国际贸易、公司上市、股份制改造、资本运作、世界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BOT项目、商标、专利、专项调查等各类非诉讼事务。

诉讼业务:经济纠纷案件、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诈骗案件、走私、毒品案件、涉黑案件的侦查介入和法庭辩护。并特别办理各地上诉、申诉案件、死刑复核案件。

著作

《自己动手写诉状》 《正义之痛》《唤醒工程—启蒙法律人的职业良心百场高校演讲集锦》 《律师制度比较研究》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运用》 《揭穿测谎专家的谎言》 《商行为规制的法律思考》 《法院的罪名决定权》

《律师是这样炼成的》 《唤醒工程—启蒙法律人的良心》 《百场高校演讲集锦》 《农村法律服务市场》

《论外国法的查明》

论文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运用》 《揭穿测谎的谎言》 《商行为规制的法律思考》 《法院的罪名决定权》

《律师是这样炼成的》 《刑辩—-痛并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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