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木质包装
木质包装是指以木材为原料制造,并用于产品包装,是最古老的包装容器之一,木材在包装方面的用量仅次于纸包装容器。常用的木质包装有木箱、托盘、木桶、夹板等。木质包装的木材根据包装内容不同,有不同的要求。
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境。同样,进境的货物如果使用木质包装的,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林业局2005年第11号关于公布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检疫要求的公告的规定,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当由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处理,并加施政府植物检疫机构批准的IPPC专用标识,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对未报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并对木质包装实施检疫。未列入目录的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在海关放行后实施检疫。
木质包装与疫情传播
1929年,美国的斯蒂恩和布赫在得克萨斯州的实验室里,从当地建房的长叶松中分离到一种线虫,由于该线虫和其它线虫不同,只存在于松树中,便把它定名为松材线虫。日本的真宫和清源于1972年报道了松材线虫引起松树萎蔫病枯死情况;此病已分布相当普遍,只有北部清森和北海道两县尚未发现此病。我国于1982年在南京中山陵发现松材线虫病;1985年香港发现此类疫情;1988年传入广东深圳。1991年山东省烟台地区,浙江省宁波市相继发现疫情。松材线虫并非原产于中国,它起源于北美大陆,而且中国境内无松材线虫的天敌,一旦疫情蔓延,除砍伐感病树木并销毁外无其它根治方法。松材线虫可在木质包装材料中长时间存活。中国发生的松材线虫很可能是随进口货物的木质包装传入的。1988年8月至今,中国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已数十次从美国、日本等国输华木质包装材料中截获松材线虫,证明其随包装材料入境的事实。追踪寻源,发现中国松材线虫的众多孤立疫点地区,如山东的长岛和浙江的宁波;发病地点都有单位从疫区国家进口过仪器设备。木质包装材料常在货物运抵目的地拆卸后随意丢弃。一旦包装材料来自疫区国家,则松材线虫扩散极为容易。此外松树病木中羽化出的传媒天牛,经人类的运输工具携带,也会形成长途传播。
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包装材料。目前情况下,它还不能被其它材料完全取代。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我国木包装制品应用方式如下:
a.大型木包装箱(内装物500ks以上):主要应用于大型机电设备、仪表、仪表柜包装。
b.小型木包装箱(内装物500ks以下):主要应用于内燃机等小型机电设备、五金零部件、电子元件、卫生洁具、建筑材料、家用电器、体育用品、摩托车等包装。
c.木质底座:应用于大型机电设备及大型罐类容器的底座固定。
d.木质托盘:应用于缠绕包装的托盘,如化工原料、生活用品、粮食等运输托盘。
e.木质包装充填辅料:主要应用于包装箱的底托、隔板、支架、固定物、木轴楔等包装结构。
目前,木质包装产品的加工过程中,病虫防疫处理尚未作为必须工艺执行。如出口商品广泛使用的木箱,其常规的生产工艺仍为:由原木或板材下料一截断成所用长度一配料拼板一钉箱板一组装成箱。在木材原料选择上,出口包装用木箱所执行的SN/TO273—93《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规定:“木箱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木等机械性能相似的树种”。显然这些材料大多属针叶木范围。在加工工艺上,针对出口贸易的防疫处理尚未成为标准文件的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