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三板扩容
新三板扩容是在原有中关村科技园区试点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在交易制度上,将同步引入做市商制度,而首批试点做市商则将优先考虑已有代办系统主办资格且至少推荐一家公司挂牌的证券公司;在投资者资质上,符合新三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进入新三板市场参与报价转让交易。
新三板扩容的发展
新三板扩大试点于2010年6月前成行,试点园区或增加至20个以上,并酝酿向个人投资者开放。据了解,在“建设全国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的思路下,未来新三板市场的监管将由证券业协会上升至证监会层面,目前三板市场管理委员会已成立,由证监会相关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
未来新三板发行拟采取“注册制”,其操作将沿袭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所实施的备案制做法,即由地方政府对拟挂牌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由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和推荐,中国证券业协会实施自律性管理,经由证监会有关部门备案后即可发行,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之后到实施IPO期间,将由主办券商实施终身保荐。
截止2010年4月,中关村非上市公司中共有65家在新三板挂牌,其中一家登陆中小板,一家实现创业板上市。权威统计显示,目前有6家企业正在排队等待创业板发行上市,尚未上市的63家新三板企业中,也有超过一半已达到创业板要求。《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将酝酿允许合格个人投资者进入新三板市场,但将对其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资金量、交易经验等方面作出要求。
2012年8月5日证监会宣布国务院批准新三板扩容,不过,新三板具体交易制度尚未公布。据了解,在证监会上报国务院的《扩大股份转让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及,新三板的涨跌幅限制拟定为30%,远高于目前场内市场10%的涨跌幅,交易机制则采用T+1。
新三板扩容的内容
投资
与高新园区合作投资
1.建立新三板投资合作关系:招商引资。
2.新三板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
(1)新三板投资与园区共同出资设立孵化器公司(基金),但是公司应控股,园区合作可以寻找政府引导基金。
(2)新三板投资或者公司成立相应基金,与园区签署相应的协议,园区提供优质企业信息,牵线搭桥。
优质企业合作投资
新三板投资机构投资者可对新三板投资园区内的未上市优质企业进行入股。
方案
园区扩容
继续依托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将新三板的范围由中关村园区逐步扩展至全国所有的高新技术园区,在扩容过程中控制节奏,实现分期分批稳步推进。
企业扩容
突破高新技术园区的限制,以企业的质量为标准,只要企业符合一定的标准就可以到新三板挂牌,这样就将新三板的范围扩容至全国各地的高新技术企业乃至所有优质非上市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