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府采购节约额
政府采购节约额是指按市场价计算的采购总金额与按政府采购中标价计算的采购总金额的差额,也即政府批量采购所享受的价格优惠形成的节约额。
政府采购节约额的计算
政府采购节约额=按市场价计算的采购总金额-按中标价计算的采购总金额
通常说政府采购可以节约资金,“节约”是相对于某一“参照物”而言的。在政府采购实践中,通常选用预算价和市场价作为参照物,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市场价格是预算价格的依据,预算价格要与市场价格相适应。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许多编制预算的人员,对市场行情不清,在制定政府采购预算时,不能准确地确定预算价格,因此,在计算政府采购节约额时宜选用市场价作参照物。政府采购通常按批次进行,每一批次的货物、工程或劳务均存在市场平均价格,通过招投标,又会产生中标价格。市场平均单价乘以采购数量,即为按市场价计算的采购总金额,中标单价乘以采购数量,即为按中标价计算的采购总金额,前者减后者即为每批次政府采购节约额。
政府采购节约额的归属
一、 从完善财政支出宏观调控功能看。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支出的功能基本上是停留在资金保障上,财政支出的使用缺乏整体的政策目标,财政收入的增长难以满足支出的需求,财政保障功能日渐显得力不从心。同时,财政支出的使用和政府的政策目标难以衔接,在支持各项事业发展等方面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调控功能。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一项先进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可以从根本解决财政支出宏观调控功能的缺位问题,能最大限度地节约采购资金,用节约的资金办更多的事,加大了财政支出宏观调控能力,节约额当归财政所有。
二、 从政府采购的成果看。
政府采购工作能够顺利地全面开展,其直接成果之一就是节约了大量的采购资金。倘若这些节约的采购资金全部游离在各部门,被挪作它用,不能留在国库,财政就得不到政府采购所创造的经济效益,也就很难增强平衡财政预算、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的能力。
三、 从减轻财政支出压力看。
政府采购是一项全新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它一方面,能有效地改变我国长期以来”重预算、轻支出”的管理方式,将财政管理的关口前移,从分配环节延伸到使用环节,由对货币的管理延伸到实物管理。另一方面,可以确保采购支出的使用方向和透明度,抑制腐败、防止截留、挪用资金等现象。同时,由于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这些潜在的优越性,对于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减轻财政支出压力将会产生积极效果。
最近5年我国已经发行了6600亿元的长期建设国债,短期内很难形成经济效益,建设性财政支出仍将不断扩大,解决支出压力问题,增收节支当是最基本的方法。如果不用好这笔资金,无视资金的浪费和低效,收入再多,也无法满足支出的需求。从我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践证明,采购资金的节约率每年都在11%左右,政府采购规模占GDP的20%左右,财政性资金节约的潜力很大。随着政府采购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只有这些节支潜力转变为现实的政府可控制性资金,上交国库,才能有效地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减轻债务负担,减少财政赤字。
四、 从财政基本职能看。
分配职能是国家财政的基本职能,表现为财政支出。而财政支出按是否获得等价物又可分为转移性支出和采购支出,其中,采购支出是指用于采购的资金。在收入规模一定的前提下,转移性支出和采购支出是此增彼减的关系。将政府采购的直接成果上交国库,用于转移性支出,必将能有效地调整国家与各经济主体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以及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使他们之间的收入分配水平处于相对公平的状态,充分实现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
五、 从财政政策角度看。
2001年3月12日,国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已经明确规定,预算资金的节约额原则上留在国库,用于平稳预算。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地的做法不一。预算资金的节约额有的全部归财政,有的全部归采购单位,有的部分归财政,有的部分归采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