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贷款概述
政府贷款是以双边国家政府的名义提供和接受的贷款。
政府贷款的特点
(1)政府贷款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政府双边贷款,一般是在两国政治外交关系良好的情况下进行的。是条件优惠的贷款。
(2)政府贷款是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贷款,期限比较长,属于中长期贷款,一般从10 年到30 年,有的甚至长达50 年;利率比较低,一般在1%—3%左右,有的无息。除贷款利息外,有的贷款国政府规定借款国须向其支付费率很低的手续费。
有些国家为了援助最不发达国家和某些发展中国家,有时还向这些国家政府提供赠款,即受赠国政府无须还本付息。这种赠款形式不属优惠性贷款,而属国际经济援助范畴。
(3)政府贷款额一般不大,因它受到贷款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国际收支及财政收支的制约,不大可能像国际金融组织那样经常提供大额贷款。
政府贷款要考虑的问题
(1)利率。利率是借款国的成本,借款国筹措资金时首先要考虑利率的高低。因为它对借款国家的财政负担影响很大。
(2)币种选择。这是最关键的问题,选择的货币若是软货币,借款负担较小,若是硬货币,借款负担加重。借款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所采用市种有以下几种情况:使用贷款国货币即原币,全部使用美元,原币与美元混合使用。
(3)贷款期限。政府贷款的期限一般分为贷款使用期、偿还期和宽限期。贷款的使用期,一般规定在贷款协议当年或1—5 年内按建设进度的实际需要提取贷款。偿还期一般规定开始偿还的年度和最后还清的年度日期,以及在偿还期内的年偿还次数与日期。宽限期一般包含在偿还期内,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付本金。从整体来讲,外国政府贷款均属于中长期贷款。
(4)数额。外国政府发放贷款一般根据本国的财政收入、国民收入、国际收支的具体情况而定。同时,还要取得贷款国立法机关或议会批准。因此,优惠性政府贷款金额不太大。与政府贷款混合使用的出口信贷各国的数额都有所不同,它一般根据贷款对象如单机、成套设备或劳务多少而定。由于政府贷款的每批数量较小,所以在利用外资时,可以考虑与其他类型的贷款相结合。
(5)还款。贷款的偿还方式有实物偿还和自由外汇偿还两种,通常都采用后者。
(6)赠与率。赠与率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为计算优惠贷款中赠与成分所占比重而设计出来的一种算法,计算公式为:
GE=赠与成分
A=每年偿付次数
M=偿还期
R=年利率
D=每期贴现率,一般按综合年率10%算
G=宽限期,发展援助委员会定义是第一次贷款支付期至第一次还款期之间的周期按该公式计算,若年利率3%的贷款,宽限期5 年,偿还期20 年,每年还款一次,其赠与成分是46.25%。
(7)采购。政府贷款往往以借款国向贷款国及与贷款国有关国家购买商品为条件。采购方式大致有5 种:A.自由采购。这一般仅仅适用于采购合同金额较小的商品,如日本规定为一亿日元。B.国际招标。C.从指定货源国采购。例如日本规定指定货源国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所有成员国,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所规定的发展中国家。D.从贷款国采购,这种情况较为普遍。E.从国内采购,这在政府贷款协议中常附加一些条件。
(8)使用条件。贷款国在发放贷款时,常对借款国的经济政策的实施,某一特定产业或部门的经营,或项目方案的落实施加一些条件。谈判项目贷款时,贷款国还常常要求复杂的合同和法律安排,来保证债务偿还。另外,还对使用政府贷款的项目所涉及的领域有所限制,如芬兰限制资助带有军事性质或商业性质的项目。
(9)费用收取。政府贷款附加费用低,它主要有承诺费及手续费。承诺费是指借款人没有按协议如期使用定额,造成贷款人资金闲置而向借款人收取的一种补偿性费用。承诺费率一般按未提取贷款金额的0.125%—0.25%年率计算。手续费则是按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收取。手续费率为贷款金额的0.25%—0.5%。总的说来,政府贷款收取费用较小,而且有些国家可以不收附加费。
(10)服务质量。一般贷款国出于贷款的经济方面考虑,它们除了贷款以外,还往往是提供其他服务。借款国也可以借此机会引进先进技术,学习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11)非财务代价。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还需付出非财务代价:A.政府贷款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这种优惠贷款的分配更多是政治上的原因。因此,即使已达成的政府贷款协议,甚至已开始动用款项,也会因双方外交关系的变化而减少甚至中断贷款。B.政府贷款的申请程序复杂。这一点使项目筹集资金所需时间较长,建设项目时间效益较低。
各国的政府贷款一般都由国家的财政部主管或通过财政部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办理,如美国的“国际开发署”、日本的海外经济协力基金会、科威特的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德国经济合作部设立的“复兴信贷局”等等。
各贷款引入国为了更加合理地引入和更加有效地使用外国政府贷款,也根据各自的国情特点制定了不同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