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概况
政府经济,是一种与企业、个人经济活动相对应的经济行为,即以政府为主体的资源配置及其宏观经济管理。其中,政府财政分配及其提供公共服务在政府经济活动中居核心地位。追溯政府经济的历史,政府财政收支雏形,可从原始社会满足氏族部落公共需要的祭祀、防卫等活动算起,正式的政府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出现了国家,有了政府,便产生了政府经济。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认识政府经济活动:
1、政府经济的主体
政府经济活动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即狭义的政府,也就是国家行政机构。政府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主体,其行为与企业、个人相比,存在根本区别。企业、个人经济行为是追求私人利润的最大化,而政府经济以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政府经济活动是市场供求平衡的重要条件,如从市场主体角度分析,则政府是市场上最大的买主,一定时期内政府采购总额、采购商品和劳务的结构,对市场供求关系具有重要影响。
2、政府经济的客体
政府经济的客体是参与部分国民收入或国民生产总值分配,并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企业、个人经济活动,是从事商品和劳务的生产和供给,而政府经济是以财政收支为核心,实质上是一种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宏观管理。政府机构不直接创造任何物质财富,政府财政收入来自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税收,构成支出所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财政集中的财力多少。
3、政府经济的形式
政府经济的形式主要表现为政府收入、政府支出以及宏观经济管理。与企业、个人等微观经济活动不同,政府经济是以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的方式进行资源配置,履行政府职责,并以收支为基础开展宏观管理,即对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过程进行有效调控。
4、政府经济的依据
与企业、个人等微观经济相比,政府经济的依据是社会公共权力。政府之所以能够强制地、无场地、固定地征收税收等收入,满足其支出需要,就是因为政府是公共权力机关,掌握着法律等强制手段,对违规者予以处罚,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5、政府经济的目的
政府经济活动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通过教材有关章节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活动就是为了解决企业、个人不能或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克服市场缺陷,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于企业、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目的有根本区别。
政府经济学
通过对政府经活动的描述,我们就可以概括政府经济学的基本含义。即政府经济学是专门研究以政府为主体的资源配置及其宏观管理规律的学科。任何一门学科,必须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政府经济学也不例外。研究以政府为主体的资源配置及其宏观管理,就使政府经济学与其他经济学科产生了明显的分野。
一般认为,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以后,政府经济学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当代政府经济学,无论学科体系,还是研究方法,都取得了长足发展。
政府经济学的学习方法
政府经济学属应用经济学范畴,既有对政府经济活动的理论概括,更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需要研究政府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政府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以及规章制度建设提供理论依据。而不同国家政府所面临的政治经济环境,以及一国政府在不同时期所承担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都存在巨大差异。因此,政府经济学的学习方法,除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方法论以外,需要强调以下具体方法: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法,就要求政府经济学的学习,一方面,能够运用政府经学基本原理,分析政府经济发展中的各种现象,就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与方法,以加深对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政府经济活动实践,进一步检验理论的正确性,以校正和发展理论,实现理论创新,在更高层次上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2、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是经济学研究和学习常用的方法。实证经济分析的任务,是回答经济运行中“是什么”的问题,而规范经分析,是解决经济运行“应该是什么”的问题。
3、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相结合,就要求在政府经济学的学习中有广阔的视野,能够从政府经济的过去、现在,把握其未来发展趋势,并进行相应的理论概括。
政府经济现象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各类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现象,比比皆是。政府经济活动,不仅关系到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政府职能的实现,而且涉及广大企事业单位,成千上万家庭和个人的切身利益。在开放条件下,一国政府的经济活动,还会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产生影响。政府经济不仅为政治家、外交家、经济学家所关心,而且是社会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各阶层关注的焦点。
现代政府经济活动,涉及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是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利益。各级政府及其公务人员,需要充分认识政府经济在市场体系中的地位,把握政府经济运行规律,履行政府职责,开展各项公共管理活动,努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