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务会计的收入
收入是财务会计的一个基本要素。
1.广义的收入概念将企业日常活动及其之外的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均视为收入;
2.狭义的收入概念则将收入限定在企业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3.我国现行制度采用的是狭义的收入概念,即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企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作为利得。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收入的特征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日常活动将收入和利得相区分。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确认为利得。如企业将其拥有的房产出租而取得的租金应确认为收入;而企业将该房出售的净收益应确认为利得,但企业出售材料的收入应确认为收入。
2.收入必然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4.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企业负债的减少,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5.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收入的确认原则
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的判断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
实务中,企业售出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要求,并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也承诺付款,即表明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够收回;
如企业判断价款不能收回,应提供可靠的证据。
4.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
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
5.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
收入的分类
1.按性质不同,可划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按重要性不同,可划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项目,如工商企业的销售商品、银行的贷款和办理结算等。
其他业务收入:来自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如工业企业销售材料,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