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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回收期法

什么是投资回收期法?

又称“投资返本年限法”。是计算项目投产后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的收益额和计提的折旧额、无形资产摊销额用来收回项目总投资所需的时间,与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对比来分析项目投资财务效益的一种静态分析法。

投资回收期法的计算公式

式中项目总投资是包括项目建设期间借款利息的总投资。年收益额是项目投产后达到设计年产量后第一个年度所获得收益额和计提的折旧额、无形资产摊销额。年收益额可按税前利润和税后利润计算,目前一般都按年税前利润计算。在计算投资回收期时所以在年收益额外还要加上计提折旧额和无形资产摊销额,是因为折旧额和摊销额是重新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资金来源,它虽不是项目的收益,但是它是用以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的,所以也应将它与收益额一起作为收回的投资。上式算得的投资回收期是从投产之日开始计算的。如按建设期初算起,还要加上建设期。

投资回收期法的优缺点

投资回收期法的优点是:易于理解,计算简便,只要算得的投资回收期短于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就可考虑接受这个项目。

其缺点是:(1)只注意项目回收投资的年限,没有直接说明项目的获利能力;(2)没有考虑项目整个寿命周期的盈利水平;(3)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一般只在项目初选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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