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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元龙

简介

戴元龙1990年7月,戴元龙从宁德财经学校财政专业毕业后,即任莆田公路段办公室主任,1994年起连续9年任莆田公路稽征处稽查副科长,所学不得所用,他开始学习法律,通过自学考试完成大专和大本法律专业,被评为“福建省自考优秀毕业生”,2002年,一举通过国家财政税收经济师资格和国家首届司法资格考试,他开始了用法律武器为广大消费者精打细算通信资费。

从2002年开始,他就不断地向通信公司找茬,造成了很多轰动全国的“大案”。他上到中央电视台说“费”,让通信公司不得不调低资费,入围2007年度全国十佳法制人物候选人,现在他又入围了第三届福建十佳消费维权人物,他就是——“3.15”即将到来了,在2008年第三届福建十佳消费维权人物20位候选人中,看到了一个莆田人的名字——戴元龙,上网搜索一下,原来这已经是个网络红人,原来这个小个子还不简单,以小搏大,还撼动了信息产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 “国内漫游费”问题,原来就是他,全国首诉。

维权

维权2002年,戴元龙起诉电信公司,索要固话市内话费清单,一审胜诉,此为同类案件国内首例胜诉。

2003年、2004年起诉移动、联通两公司违法收取“来电显示费”。

2005年7月,起诉移动公司违法收取“国内漫游费”,这是国内首诉。

2005年11月,起诉移动公司违法收取“短信息代收费”,该案二审胜诉,这是同类案件国内首例终审胜诉,有媒体称之为“庶民的胜利”。

2006年6月,起诉移动公司违法收取“月租费”,这也是国内首诉。

2007年6月,向信息产业部投诉移动公司违法收取“停机保号费”,并向信产部、国家发改委发出取消手机停机保号费的行政请求书;7月,起诉网通公司违法收取“停机保号费”。

2007年, 状告“脑白金” 索要金砖。2007年11月上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栏目说《费解的“费”》。

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宣部、司法部、中央电视台还将戴元龙作为“2007年度中国十大法制人物”的18位候选人之-而推向社会。

2008年,他想为工亡女职工讨要住房公积金。2月14日,他收到了国家发改委关于他写的《根治房价虚高之建议案》的回复:建议通过法律手段防止开发企业囤积土地、房源,以及实施城市居民一户一套住房问题,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做好住房市场调控工作。

戴元龙相信事不为而非不能,他每一次的诉讼都不期望一定能胜诉,他要的是过程是否充满意义,他要的是通过诉讼这个平台,媒体的传播,来推动全社会参与讨论,最终纠正市场独占地位行业中存在的不合理、不合法现象。戴元龙的这些公益诉讼都是以他自己为原告,被告都是大公司大企业,虽然案件金额最多的才几十元,可是影响到是中国千千万万的消费者。这样一个为了公众的消费维权人物,大家赶紧来投票支持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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