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市值配售
市值配售是针对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流通市值进行的新股发行方式,即每10000元的股票市值可获得1000股的认购权,再通过参与委托及摇奖中签的方式确认是否中签,如果配号与中签号一致,且帐户有足够的资金,则在扣款时,会在帐户中扣除中签金额,直到上市前一天晚上中签股票会进入帐户中。
市值配售制度
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公布《新股发行市值配售实施细则》。
根据实施细则,配售比例根据市值配售部分投资者的需求确定。当比例为100%时,市值配售申购放弃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当比例不足100%时,采取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投资者每持有1万元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可申购1千股新股,深市投资者同一账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配售发行一般在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
除基金持有的股票账户外,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持有的沪市股票账户由于技术原因可按申购上限重复申购,深市的股票账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
两市投资者依据所持沪深两市的股票市值,分别使用上海、深圳账户向沪深证券交易所申购。同一只新股的配售申购,两个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上证所配售代码为”737***”,深交所配售代码为”003***”,后三位代码相同。实施细则特别对持有深圳账户的投资者如何参与配售、获配新股如何上市交易以及分红、配股等作了详细说明。
为了与沪市保持一致,深市投资者原在中签后就缴款认购部分进行二次申报的规定,改为就中签后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委托价格为0。如不作申报,视同全部缴款认购。
持有深市账户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新股只能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配售发行的新股,不办理跨市场转托管。
市值配售的股票实施配股时,上证所配股代码为”700***”;以深圳账户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按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以”083***”代码进行配股认购。市值配售新股的权益分派和配股的股权登记日及配股上市日两市保持一致,现金红利的到账日按沪市规则统一确定。其他具体运作分别按两市规则执行。
市值配售制度的特点
1、新股配售价格与比例由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确定
发行公司及其主承销商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方式发行新股的,其基本原则是优先满足市值申购部分,在此前提下,配售比例应在50%至100%之间确定。发行公司及其主承销商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根据市场情况或累计投标结果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并以此价格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这意味着,新股的发行价格将不固定,而是在一定区间浮动,但考虑到市场对新股的追捧,发行价格会选择上限,若证监会对新股发行价格区间放开,二级市场投资者将受益有限。至于配售比例,证监会规定的范围是50%–100%,具体比例取决于承销商与上市公司来确定,同时须满足优先进行市值配售的原则,因此对一般股票发行选择100%配售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2、证券投资基金可参与配售,且申购上限大大放宽
原来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持的股票市值不能参与配售,而此次方案则允许证券投资基金用所持有股票的市值参与配售。而且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股票上限大大放宽。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购买股票的市值可全部用来参与新股市值配售,但累计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
证监会在今年曾就基金申购新股问题规定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的股票发售总量。基金管理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基金申购股票后单只基金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
由于一般新股发行的规模小于基金可申购总额,因此,基金所持股票的市值也将出现浪费,基金规模越大,市值浪费越严重。比如,对于20亿规模的基金来说,若其股票持仓量为70%,则其股票市值为14亿元,理论上可认购1.4亿股。对于发行股份总数小于1.4亿股,则将出现市值浪费。由于申购新股的中签率一般均在1%以下,因此单只基金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股票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的可能性不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股票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的可能性也不大。
3、只有A股市值可参与新股配售,对可转换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有一定负面影响
2000年的新股市值配售方案规定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和可转换债券的市值可参与新股市值配售。但此次补充通知规定沪深两市投资者可根据其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的市值申购新股,这意味着持有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不能参与配售。根据此前测试方案的情况来看,B股投资者的市值不能参与配售,因连续3年亏损暂停交易股票的市值也不能参与新股市值配售。根据2000年方案的情况来看,投资者因申购新股所获得的股票在股票上市前的市值也不能参与新股市值配售。
4、持有深圳股票的投资者也可参与沪市新股配售
深市投资者可参与沪市新股发行的市值配售。根据测试方案的情况来看,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合并计算。深市投资者新股的申购和卖出均通过深交所主机转发给上海证券交易所,由此可能会造成深圳股票帐户申购和卖出新股的交易时间相对上海股票帐户略有延迟,但由于新股上市日一般换手率较大,价格相对稳定,因此其影响有限。
5、股票市值计算以交易所发送数据为准,工作较复杂
2000年方案中规定为流通市值的计算日为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前一个交易日,按投资者股票帐号上的市值数量计算。而根据此前测试方
案来看,确定股票市值计算按发行公告确定的交易日登记,且由交易所、结算公司分别计算两市投资者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的可申购市值,并于T–2日(发行前2日)收市后向营业部发送。这一做法相对以前要复杂了,但可避免申购过程中的一些漏洞。
6、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新股时由于受申购上限的限制,市值浪费较多
按公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股票的数量应符合千人千股的规定,由此确定单只股票的申购上限不超过其发行股份数量的千分之一。2000年市值配售方案的申购上限即符合此规定。比如,对于一只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为1亿股的公司来说,其申购上限为10万股,相当于参与配售的市值为100万元。
市值配售的影响分析
第一、按市值配售只改变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不改变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有利于后市展开更大规模的扩容,在相对稳定的大框架中股指将合理波动。
这一点恐怕是非常清楚的,一家股票的投资价值并不会因为有了市值配售就变得高了一些,而没有市值就变得低了一些,由于股票市场的中线波动是与供求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无疑将改变前段时间供过于求的局面。但必须指出的是,在实施按市值配售以后股票供应量必然大幅增加,与新进入的资金进行抗衡,最终获得动态平衡,因此我们认为在按市值配售实施以后,股票市场将进入到一个非常明显的扩容高潮中,股指可能并不会像一般投资者预期的那样出现一路上攻;
第二、配售比例50%到100%,提供了考察市场状况的一个重要依据。
如果按100%进行配售,那么停留在一级市场的专项申购资金将彻底无效,它们或者向二级市场涌入,或者干脆辙出股票市场,转而投向国债;如果按50%配售,就意味着这些资金还有一定的获利能力。而为了在高扩容的状态下调节市场的波动,每一次认购新股的配售比例就必须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策面对股市水平的倾向性,换一句话说,当配售比例高的时候很可能是大盘低迷的时候,而当配售比例低的时候,很可能是大盘正常或者偏高的时候,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非常好的参照系;
第三、按市值配售将导致股票结构的分化,控盘度越高的个股收益越明显。
例如控盘度高的个股,如果是10元钱,我的配售收益率就比较低,而如果拉升到20元,收益率就会提高一倍,这叫作双赢,既赢了市值,又赢了配售,何乐而不为?控盘度越低的个股机会越小,这与股票市值的大小无关,并不是说市值越大就越适合市值配售,因此中线多关注那些控盘度高、历史涨幅不大的个股应该是更有机会的;
第四、大机构投资者怎么办?
比如某人持有一家基金,有10个亿的股票市值,还有10个亿的现金,并且对目前的持仓状况是满意的,并不想增加持仓,但现在他10个亿的现金已经没办法认购到新股,这时候他所考虑的就是一个风险收益比的情况。如果这10个亿全部买成股票,然后参加新股配售,他的年收益估计在5%到8%,但如果他预测新买入的这些个股可能会有5%到8%的下跌,那他宁愿持有现金,或者当他买入一家股票,收益率已经达到5%或8%的时候,他就可能全仓退出,因为已经获得了原先预测的由配售所带来的收益率,因此机构投资者显得非常尴尬,他必须把握收益和风险的动态平衡;
第五、大量新股扩容将导致市场重心降低。
按市值配售以后,股票扩容速度迅速加快是可以预期的。新股的密集发行和上市以及比较低的发行价格将会导致新股定位偏低,这样,整个市场的价值中枢就有可能受到大量新股的干扰而下降,这是对中期市场的最大挑战,我们认为这是按市值配售以后最利空的因素;
第六、大量新股的沉淀为大牛市做了新的储备。
正由于大量新股的发行上市而且定位不高,使得整个市场处在一个相对平衡而低迷的阶段,而且正因为众多的新鲜血液的输入,才给未来市场创造了极好的储备,市场如果今年上市200家新股并未获得高估甚至被低估,那么这200家股票就会成为未来牛市的重要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