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百科|12Reads

媒介场

什么是媒介场

媒介场是为了更全面地研究中国的媒介改革和各种现实问题,需要一个在宏观和微观方面适合中国国情的并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成熟范式作为切入口而提出,“媒介场”范式具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新视角。

媒介场的理论

1996年,布尔迪厄出现在法国的巴黎一台中,做了《关于电视》和《记者场与电视》两个电视讲座,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利用电视来为电视解魅。同年,讲座内容被印成一本名为《关于电视》的小册子出版,其批评直指新闻界,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在这本书中,他提出了电视场、新闻场等概念,随后,他又与其他的研究者一起,将上述概念进行整合,提出了“媒介场”(media field)的概念。

这里的“媒介”指规模生产的大众传播媒介,尤以其中的新闻为主要研究对象,由于在目前,新闻与娱乐越来越难以区分,娱乐对于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实际上讨论的范围也不仅仅局限于新闻。电视场和新闻场都是媒介场的一部分,因此对于这两个场域的讨论均可视作媒介场的研究。

首先,就像在分析其他场域前的做法一样,对媒介场的分析也面临着将研究对象客观化的任务。布尔迪厄认为,在分析一个对象之前,需要与对象保持一定距离。这是他一贯提倡的反思性的表现。简言之,就是如何为研究者寻找一个合法化的立场。因为研究者也处在各种场域之中,比如学术场同时也会受到媒介场的影响(比如布氏也提到过学术“快思手”与电视界合谋互搭梯子的做法),所以在研究中,需要时刻反观自己,避免格尔兹所说的“曼海姆悖论”。

通俗地讲,就是不要做一面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镜子,避免只我例外的自负。在传播学的研究里,也存在这样的自负,我们可以举麦克卢汉为例。一方面他提出,因为电子媒介造成中枢神经的延伸和截除(延伸等于截除),整体麻木的人无法认识媒介的真正影响,另一方面又认为只有诗人和自己这样能制造“反环境”的人才具有某种解释的特权,这就造成其理论上的困境。之所以要将研究对象客观化,还因为各个场域都具有一定的神秘性,需要去魅。布尔迪厄研究艺术与消费品味前,首先对康德所说的艺术超功利性、感性的品味与反思的品味的划分进行了批判,反对那种认为“艺术超越现实生活”,将艺术生产与欣赏神秘化的神话,将欣赏品味与世俗的、唯物的根源与他律性联系在一起。在媒介场内,也存在着诸如客观性、第四权力、舆论监督、市场民主、传播/宣传对立等神话,在研究之前,首先也需要将其客观化。

在对法国电视场的研究中,布尔迪厄将重点放在了电视场(媒介场)符号暴力的形成机制上。所谓符号暴力(symbolic violence),是在物质暴力合法性受到普遍质疑后产生的一种隐蔽权力。他认为权力或者资本都可以变成符号性的,并且发挥某种特殊的支配性影响,这就是符号权力或符号暴力。符号暴力是一种参加者意识不到的共谋。比如说电视中的社会新闻,将公众的注意力吸引到一些反常的事件或名人那里,同时还占用公众的时间,将公众行使民主权利所应该知道的严肃信息排斥出人们的视野。此外,电视讨论中存在一系列隐藏的审查机制,像采访对象的选择、时间的分配、讨论者的确定甚至事先程序的策划等都使得自由交流变得困难,剩下的只是陈词滥调。

不仅如此,由于媒介特殊的中介(mediating)角色,电视还把他律引入到其他的自治领域。借助电视的力量,一些学术“快思手”得到了无法从同行那里得到的认可。同时电视以扩大观众为由,降低了进入某些场(司法、学术场)的入场权,干预了这些场域的自治。

当然,电视场(媒介场)的这些问题并不能归结于媒介本身,布尔迪厄认为,其根本原因,是法国媒介场的自律程度在不断降低。每个场域的都只具有半自主性,但是新闻场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比其他的场域更容易受外部力量的作用,甚至比政治场更容易受市场、受众的控制。

不过,同艺术场、学术场、文化消费场的研究相比,由于追求通俗化,布尔迪厄对电视场的讨论显得比较随意和粗疏,并没有像其他的场域研究那样从场域的生成角度来进行历史的描述,也缺乏对微观行动者与宏观结构之间精细地联结。因此,人们想象中全面的媒介场研究,大多来自布尔迪厄对其他场域研究方法的移植。在此之后,一些学者对媒介场理论进行了更全面的讨论,有的还对法国的媒介场构型进行了描述。罗德尼·本森认为,在理论上,媒介场概念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对传统的传播研究贡献良多:

首先,聚焦于中观层面的“场域”为传统上割裂的宏观的新闻媒介“社会”模式(诸如政治经济、霸权、文化和技术理论)和微观的“组织”研究路径架设了理论与实证合而为一的桥梁。其次,相对于不是集中于新闻机构就是集中于受众(但很少同时集中于这两者)的那些研究,他们的场域理论侧重于两者间的联系。此外,它挑战“被动”-“主动”受众这种二分法,坚持生产和接受周期的预设的和谐。再次,场域理论突显变化的过程,包括媒介场域自身是如何变化的,以及一个重组(reconfigured)的媒介场域是如何影响其他主要的社会部门的。最后,与英-美式的严格区分研究与政治间关联(engagement)的趋势相反,布尔迪厄、Champagne等人建议并实施一个将政治和知识分子行动混合在一起的项目,以此为他们所认定的社会顽疾疗伤。

这一研究范式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同时也并非完美无缺。首先,研究者注意到,虽然布尔迪厄表面上与结构主义表示了彻底的决裂,但实际上在布尔迪厄的研究中,还是表现出了明显的结构主义倾向。对习惯中非理性(结构)强调得过多,而策略的方面关注得较少,对于阶级、家庭出身、教育等投入了相当的关注,而对于行动者本人的策略与选择,则着墨不多。

第二,在媒介场的研究中,重视生产而忽视消费。这一点上,布尔迪厄表现出了比较明显的精英主义立场,对大众的解读能力表示了怀疑。为了回避意义的多元性,循着他特有的同源相似(homology)的思路,认为媒介通过自己的受众定位,会与特定的消费群体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系。因此,意义即使不总是被完全同意,但也是能够被理解。他要求更多地按照“相互调整”(mutual adjustment)而非“说服”(persuasion)与“抵抗”(resistance)”的角度来考虑任何新闻单位和其受众间的关系。顺此思路,意义斗争的真正位置并不在任意特定的文化生产者和他们的受众之间,而在为生产有关“社会世界”的合法知识的权力进行相互竞争的文化生产场域(生产者与同质受众)之中,这样就用生产者的竞争代替了意义解读的多样性。且不说这种想像的同源相似是否存在,至少就目前中国而论,媒介的细分还未到达这种消费者与特定媒介天然平行的局面,具有强大渗透力的“大众”媒介依然存在(比如新华社的通稿、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等),意义解读的恼人问题仍然挥之不去。

第三,没有为普遍主义留下立锥之地。与哈贝马斯相反,在布尔迪厄的场域研究中,相对主义的色彩较浓,权力均被还原为经济资本,而对权力的合法性本身并不作界定。他更关心的是权力的运作方式,而对是否存在合法的权力,则暂付阙如。

但实际上,媒介总会受到不同权力的影响,如果不加区分,就会曲解媒介与民主之间的关系,得出悲观的结论,比如认为一切媒体皆受权力的干预,皆受经济的影响,但却不区分是何种权力、何种交换。

中国的媒介场

尽管用场域理论来分析中国的媒介具有天然的优势,但是由于产生的语境不同,布尔迪厄等提出的媒介场理论对中国的经验未必完全适用,仍然需要对其进行反思与批判,其中最主要的有三方面,一是确定中国媒介场中的关键资本,二是对媒介场的构型(configuration)予以重视,三是对媒介场的相对主义倾向进行批判。

布尔迪厄的媒介场理论同样产生于西方语境,相应地,也更强调分析符号暴力的形成机制与影响。因此,媒介场的构型主要围绕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展开。经济资本概念直接来自马克思,这对于中国也是适用的。文化资本是仿照马克思的经济资本提出的新概念,它包含三种形式:具体的状态、客观的状态和体制的状态。

将资本概念引入场域的分析,尝试用经济学的方法还原社会现象,并不是接受经济学中“理性人”的假设(布氏认为这种假设是幼稚的),而是要祛除符号暴力的神秘性。前面已经提到,在中国当前的语境下,符号暴力固然值得我们重视,但是宏观权力也不可忽视,因此,除了诉诸符号的文化资本外,有必要引入政治资本来描述国家权力对媒介合法性的认定,这里所说的政治资本,与日常语言中所称的概念类似,泛指为获得国家政治权力或国家权力承认而进行的投入。显然,中国的媒体要在政治资本与经济资本的占有之间取得动态平衡。

布尔迪厄及其他研究者在构造法国媒介场时,并没有对媒介场的进入者进行更仔细的划分。受到舒德森的影响,布尔迪厄曾经对高级报纸与大众化报纸进行过区分,但总的来说,法国学者把法国媒介场看作为一个同质化较高的场域,没有对媒介场内部多作考察,将重点放在了媒介场与权力场、经济场的关系研究上。但在中国现阶段,媒介场进入者的身份就具有相当大的异质性:既有传统的党报系统,又有市场取向较高的都市报、地方广播电视系统,此外还有一些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介入的媒体,依赖性很强的行业媒体,甚至还有潜藏于地下但是实际影响不可忽视的非法出版物市场,传播技术的进步(具有较高自由度的网络媒介的加入),使得媒介场的构型更加复杂。因此,对于中国的媒介场研究来说,不仅媒介场与其他场域的关系值得我们注意,对媒介场内部的研究也应予以重视。

第三,中国的媒体改革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其方向会影响到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因此布尔迪厄场域理论中对权力不加区分的相对主义倾向需要克服,以保证学术研究对实践产生积极的影响。

中国媒介场研究的特殊性不仅表现在理论取向上,还表现在研究方向和领域上。布尔迪厄认为,分析一个场域,要涉及三个必不可少并内在关联的环节:首先,必须分析与权力场域相对的场域位置。其次,必须勾划出行动者或机构所占据的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结构。第三,要分析行动者的惯习,亦即千差万别的性情倾向系统。根据中国当代媒介场的实际,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向展开媒介场的研究。

首先,在媒介场生成史的考察中,确定媒介场与其他场域之间的关系。中国当代媒介场的形成过程,也是媒介场自身不断调整与权力场及其他场域关系的过程。如果简单地将媒介工作者的角色划分为中立者(neutrals)和参与者(participants)的话,那么,不管是作为党的喉舌还是人民的喉舌,中国当代媒介场一直与权力场保持着相当密切的关系。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媒介场也一直在追求自治,与权力场的冲突有时还会激化(如1957年,20世纪80年代末)。因此,要对媒介场构型和规则做出准确的描述,需要对媒介场的形成过程做全面的历史考察,特别是对一些话语(如宣传)和规则(如批评报道的级别)做历史个案研究。

其次,针对中国的特殊情况,对媒介场内各种媒介及工作者的占位与关系进行研究。在这一过程中,经营体制的差异应该成为划分入场者的重要依据。媒介场的新进入者为了争夺资源,让游戏规则对自己有利,会采用把自己与原有成员加以“区分”的策略,提出不同的价值追求和资本取向,往往成为变革的推动者。不同体制的媒介所占有的政治资本与经济资本均有差异,与权力场、经济场的相对位置也会有所不同,在某些情况下,两种资本可以进行转换。经济资本增长迅速的媒介会被政治权力主流化,被迫用经济资本换取政治资本;而另一方面,政治资本积累又会造成一定经济上的垄断,以获得额外的经济资本;还有的媒体在经济场中经营亏损,但由于掌握较多政治资本,从而在政治场中通过转换实现盈利;另一些媒体通过主动边缘化放弃部分政治资本,冒险换取经济资本。于是有时会出现经济亏损政治加分,政治亏损经济加分这样特殊的以输为赢的现象。

再次,研究媒介场内行动者的惯习与策略。惯习的形成中,非常重要的是家庭出身与教育,这就将大学场纳入到媒介场的研究中。此外,还应该关注新来的媒介工作者是如何进入场域,资深的媒介工作者如何调整原有惯习适应媒介场变化。在这个问题上,50年前布里德对新闻编辑室里的社会控制研究在现在看来尤其具有启发性。

除了习惯外,场域内行动者的“幻象”也值得深入研究。布尔迪厄使用的“幻象”(illusio)这个词来自拉丁语的ludus,即“游戏”之意。卷入游戏的游戏者彼此敌对,有时甚至残酷无情,但只有在他们都对游戏及其胜负关键深信不疑,达成共识时,这一切才有可能发生。游戏者都同意游戏值得参加,是划得来的;这种同意的基础并非一份“契约”,就是他们参加游戏本身。不同的场域中存在不同的幻象,之所以说它们是幻象,还因为不同的场域之间这种共识不可通约,在另一个场域的人看来,场内人所深信不疑并且全力争夺的目标有可能就是一种虚幻的存在。媒介场中的幻象让媒介场在某些情况下,至少表面上看来超越了权力与资本的游戏规则。正是这些幻象,吸引了无数的行动者投入到媒介场中。对于中国近现代的革命者来说,媒介的争夺之所以显得如此重要,就是因为他们坚信通过媒体的宣传,可以改变历史,许多报人甚至因办报而失去生命。而对于大多数新闻工作者来说,媒介是一个客观公正的记录者,他们相信自己正在记录“明天的历史(素材)”或实施社会正义,这种责任感迫使他们仔细求证,冒着危险揭露社会阴暗面。而对于另外一些人而言,艺术是他们终极的追求,这种幻象使得其参与者有时不顾政治与经济的约束进行试验性的探索。当然,这些幻象与惯习并非只是消极地被场域所决定,它们还会主动改变场域法则。

最后,除了对媒介场的生产进行研究外,还应对媒介场中消费者的习惯和策略进行考察。布尔迪厄在其著名的《区隔》(Distinction)中,对消费者的习惯和策略有着非常精彩的研究。应该说,消费者对意义解读,也是中国媒介场中非常微妙的地方。经过长期的磨合,中国的消费者对媒介信息具有较高的鉴别能力与敏感,许多微言大意就通过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默契进行传递。比如“负面报道正面做”就是在政治权力与消费者意义需求之间达成的一个妥协。因此,这种相互的默契如何形成,消费者如何在信息的多重解读中准确获得生产者的编码,这一系列问题必须源于对消费者习惯和策略的了解。

当然,作为一个导论,本文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所有应该研究的问题穷尽,相信媒介场的研究会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完善起来。

该词条对我有帮助 (0)
成就高成效,实现管理能力快速提升,12Reads系列教材限时特惠! 立即购买 PURCHASE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