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保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此定义中明确了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即“产品的形状”,指立体与平面产品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的结果;即“产品的图案”,指将设计构思所产生的线条、图形或变形文字的排列,组合通过绘图或其他手段绘制的图形;“产品的色彩”,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颜色的组合,但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所称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