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有资本管理
国有资本管理是指实行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健全国有资本支配、调动的功能和建立国有资本的进入退出机制,规范出版社筹资和投资行为及方式。
国有资本管理的内容
国有资本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核定、布局、规划出版社国有资本;参与出版社企业制度改革,负责国有资本的设置,特别是公司制改组中国有资产折股和国有股权的设置与管理;监管国有资本的增加和减少变动事宜;制定国有资本保全和增值的原则;实施出版社资产重组中的产权变动及其财务状况变化、企业合并分立,对外投资、转让、质押担保、国有股减持、关闭破产等国有资本的变动管理;明确筹资和投资的报批程序和执行中的管理原则。
国有资本管理的特点
一、以产权关系为纽带
国家具有双重经济职能:一是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二是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作为国有资本管理的主体,国家行使的是与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不一样的职能。此时,国家是以资本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对国有资奉占有使用者的管理依据是资本所有权。这种以资本所有者为基础的管理具有以下特点:(1)不具有超经济强制性,所有者与资本经营者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所有者只能通过经济手段调控资奉占有者、使用者、经营者的行为;(2)所有权约束必须渗入企业内部,以所有权为基础的国有资本管理必须在企业内建立起有效的所有权约束机制,必须运用公司制产权机制来规范国家和企业以及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包括重大决策、投资收益和经营者选择。以资本所有权为基础进行国有资本管理是国有企业进行真正股份制改造的客观要求。在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必须合理界定资本所有者、经营使用者的权益,明确各自的职责,才能既保证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又使经营者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
二、以价值形式为主
与一般性的经济管理如企业管理不同,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国有资本管理应不拘泥于对资产实物形态的管理,而应该注重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本管理应从过去的强调资产实物形态的管理转向强调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原因在于:(1)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目的是要在企业内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之一就是自主经营。因此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多少用于固定资产,多少用于流动资产,应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国家作为国有资本的所有者只能从价值形态对国有资本实行总量控制。只有采取价值形态的管理方式,才能既保证国有资本价值的完整和增值,又真正做到企业对资本的自主经营,有利于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2)在国有资本存量配置格局方面,传统的国有资本实物化管理方法,使国有资本存量流不动、盘不活,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之间无法进行国有资本的存量调整。而只有对国有资本实行价值化管理,才能使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与战略调整成为可能,通过资本及产权的转让与交易,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
三、以会计统计信息为基础
国有资本管理的基础是信息,特别是全面、系统、综合的会计信息。了解和掌握国有资本信息,对于国家而言,是其进行决策和开展国有资本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同时,国有资本管理机制的建立也有利于产生充分会计信息,国有资本的经营者及社会有关方面则存在着这方面的信息服务需求。因此,国有资本管理的重要任务是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会计信息统计和绩效评价工作体系,充分利用企业的会计信息,加强会计信息分析,为财政乃至国家有效实施宏观调控提供政策依据,使国有资本管理逐步走向现代化、信息化。会计信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国有资本管理方面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国有资本存量管理。国有资本存量管理的环节和内容包括财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等。而在各环节中都离不开会计信息或会计信息在各环节都发挥重要作用。从整个国有企业改制现状看,影响国有资本存量的各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而各种问题的出现,都不同程度的与会计信息有关。如果不真正重视会计信息,或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将无法搞清国有资本存量与布局。(2)国有资本配置管理。国有资本管理的目标是使国有资本增值和提高国有资本的控制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合理配置国有资本是十分关键的,无论从宏观上还是从微观上看都是如此。进行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必须重视和利用会计信息,正确评价国有资本经营绩效,促使国有资本向效益高的行业、地区和产品流动。(3)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是国有资本管理的重要内容。资本使用的目的在于创造价值,国有资本也不例外。只有资本收益不断增加,才能扩大再生产,提高综合国力。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包括国有资本收益确认,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等项内容。会计信息在各项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中都是不可缺少的。国有资本收益确认过程实质是会计信息处理过程。会计信息既是收益分配的基础,同时也是收益分配结果的反映。要实现国有资本收益足额及时收缴,在会计信息上就应充分揭示应缴国有资本收益。
国有资本管理的原则
国有资本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可以分为一般原则和具体原则。一般原则是建立国有资本管理体系,划分各层次管理职能应遵循的原则,即“五个分开”;具体原则是国有资奉管理具体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即“五个强调”。
一、国有资本管理的一般原则
国有资本管理的一般原则可以归纳为“五个分开”,包括:
1.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分开。在我国拥有巨大国有资本的情况下,这种分开尤为必要,而且在最高行政机构——国务院就应该分开。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具有社会经济管理和国有资本所有者管理两种职能。前者是凭借政权,以国家行政管理者身份对全社会各种经济成分的管理,包括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等等,其政策基础是全社会利益的最大化,目的是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健康有序地进行;后者是凭借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的管理,包括制定国有资本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国有资本的配置和重组、选择经营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确定与考核等,其政策基础是国有资本权益的最大化,目的是搞好国有经济并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因此这两种职能是类型完全不同的两种管理活动。因此,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对国有资本进行管理,必须在政府层面上明确划分这两种职能,具体表现在:(1)机构分设,使履行这两种职能的政府机构分离;(2)预算分列,使国有资本金预算与政府公共预算分列;(3)投贷分开,使国有资本投资与国有银行信贷分离;(4)利税分流,使国有资本投资收益与国家税收分开。
2.政府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开。政府财政预算的基础应该是国民经济总体财政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以国有资本投资与收益为基础编制的。国有资本预算是国家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国有资本所有者的所有权与这些资本的经营权分开。国有资本管理体系应包括两个子系统:国有资本所有权专职管理系统和国有资本专职营运系统。前者是高层次的国有资本管理部门;后者是经前者授权或委托的专职经营国有资本的企业性组织。国有资本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开是现代企业处理产权关系的一条原则。根据这条原则,各级政府成立的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只能以出资者的身份,按其投入企业的国有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而国有资本营运机构投资控股的基层企业则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实体。也就是说,这些企业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机构。
4.政企分开。这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国有资本营运系统要将目前还大量由企业承担的政府性职能和社会性职能剥离出去;另一方面,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将本属于企业的功能归还给企业,为企业创造一个基础条件,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行为的主体。
5.中央管理职权与地方管理职权分开。中央、省、市各级国有资本管理部门对各自所有的国有资本管理负责,并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国有资本所有者的权利。我国的国有资本属于全民所有,其所有权主体只能是全体人民。由于全民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不可能直接行使其对国有资本的所有权,而只能由其法定代表组织全国人大委托给中央政府代理。要使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主要是省、地市两级)的国有资本管理机构真正对其国有资本增值负责,必须给予其相应的职能与权利。
二、国有资本管理的具体原则
国有资本管理的具体原则是国有资本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可以将其归纳为“五个强调”。
1.强调实行动态管理。十五大后,国有资本在所有制方面的生存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种经济成份与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并存,必然要求国有资本同其他各类资本相融合,因此,必须对国有资本与其他非国有资本的融合过程进行管理,特别是对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进行管理。
2.强调进行股权管理。我国经济运行的模式属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本运行的核心是产权问题,其表现形式主要是股权方式,因此,国有资本管理主要表现为股权管理,有关股权的确认、登记、变化及其相关问题的管理成了国有资本日常管理的基础工作。
3.强调集中管理权力。应取消一些行业管理部门,同时削弱一些行业的直接管理职能,将原有分散于各行业部门的国有资本管理权力,集中于独立的国有资本管理部门或机构。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各层次部门间国有资本管理职权的交叉与摩擦,提高国有资本管理的效率与质量。
4.强调国有资本管理工作应适应企业组织形式和企业经营方式的变化。企业组织形式的集团化、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经营方式由产品经营为主向产品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转变等,都会对作为国有资本管理基础的企业的政策和行为产生影响,这些变化在对国有资本进行管理时必须适时地加以考虑。
5.强调采用量化管理手段。要搞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国有资本管理,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就必须掌握包括国有资本营运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资本营运等信息,特别是全面、系统、综合的财务信息,注重量化管理。一是建立一套完整的有关国有产权管理的报告体系,包括产权登记、产权转让监管、产权变动分析报告制度、国有资本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国有资本经营效益分析报告制度;二是建立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体系,加强对国有资本营运机构以及国有企业的资本营运效益考核;三是建立国有资本预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