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全文约22000字,分为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人权教育和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及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等六部分。
行动计划表示,从2009年到2010年,国家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切实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行动计划说,国家将继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中的人权保障,提高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保障水平。
行动计划指出,国家将采取措施,进一步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
行动计划说,2009年至2010年期间,国家将结合普法活动,积极依托现有的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和国家机关内的培训机构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权教育,普及和传播法律知识和人权知识。
在此期间,国家将继续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规定的义务,倡导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目标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人权事业发展,使中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谱写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行动计划说,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生产力欠发达、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行动计划强调,中国政府在治国理政中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坚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着力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主张加强国际人权交流、对话与合作,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致力于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做出应有的贡献。
基本原则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制定行动计划是联合国大会1993年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要求。迄今,世界上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26个国家制定此类计划。我国在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过程中,一方面,认真研究和参考了联合国人权高专办2002年制定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指南》的相关要求和建议,参阅了有关国家制定的人权行动计划;另一方面,根据中国的实际,研究确立了制定该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
中国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基本原则大体上体现了中国推进人权事业发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概括地说,主要有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推进的原则。这就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坚持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促进和保障人权。此次制定行动计划的基本依据,就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和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与之相一致的《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精神。该行动计划的一项基本内容就是依据中国宪法的原则规定和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精神,从立法、执法、司法各个环节完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制机制和目标措施,依法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二是全面推进的原则。这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权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按照各类人权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原则,对各类人权的发展进行统筹协调、统一部署、均衡促进,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平衡发展,促进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的协调发展。
三是务实推进的原则。这就是,既在内容设置和形式规范上充分体现国际社会关于人权的普遍性原则,积极吸纳联合国的相关要求和各国的一些有益做法,又始终坚持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将“应该做”与“能够做”很好地结合起来,确保设定的目标措施切实可行,确保人权事业按照求真务实的精神加以科学的推进。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实践性和行动性。它致力于始终不渝地解决事关普通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来切实改善人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实际享受人权的水平。
制定过程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是在中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制定的。为制定好本行动计划,中国政府专门设立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的牵头单位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成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权研究会等53家单位。同时,邀请了来自南开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党校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参与本计划的起草制定工作。在计划起草制定过程中,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与政府各有关部门进行反复研究;多次召开座谈会,邀请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等20多个单位参加,广泛征求各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反复讨论和修订。
要点解读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司法:对被羁押者将进行讯前讯后体检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将加大对监所执法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
中国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对被羁押者实施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的发生;建立并推广提讯前后对被羁押者进行体检的制度。
行动计划说,中国还将进一步完善被羁押者的处遇制度。完善被羁押者通信、会见、生活娱乐、离监探亲等规定;完善被羁押者生活卫生管理制度和医疗保障机制,推行生活卫生标准化管理等。
民生:定期为全国65岁以上老人体检
行动计划指出,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实施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行动计划指出,从2009年起,中国在三年内重点支持约2000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半数以上国家机关将有女领导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将全面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规定的目标,促进妇女在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各级人大、政协和人民政府领导成员中都要有1名以上的女性。50%以上的
国家机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门要有女性领导成员,提高女性在市(地)级以上国家机关中的厅局级、处级公务员中的比例,在省、市、县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女性不少于20%。
每年千万劳动者获技术培训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加大“雨露计划”实施力度,每年完成对100万贫困劳动者的转移技能培训和对1000万劳动者的实用技术培训。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收入的逐步增长,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努力维护城乡居民获得基本生活水准的权利。努力提高国民收入水平,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人民币15781元以上,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在2008年的4761元的基础上,每年实际增长6%左右。
行动计划说,中国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修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研究制定《城市低保标准测算与调整办法》、《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和《城市低保分类施保实施办法》。
意义
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也是中国政府和人民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了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中国政府根据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积极响应联合国关于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倡议,决定制定行动计划。这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促进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一份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性质的政策文件。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明确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将这些目标措施落实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执政、行政各个环节,这对于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意识,全面推进人权事业发展,推动现代化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说,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是中国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已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开始走上有计划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它记录了中国政府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前进轨迹、坚定决心和努力方向,必将有力地推动各级政府、各行各业和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观念,有力地推动人权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