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品存货
商品存货是指商业企业(零售或批发)采购来以备销售的库存货品。
商品存货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企业(商品流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商品存货核算的账户设置
(1)”商品采购”账户。该账户核算国内采购、国外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账户借方反映购入商品已付款的金额,贷方反映商品验收入库的金额,余额表示企业在途商品的采购成本。
(2)”库存商品”账户。该账户核算全部自有的库存商品。账户借方反映商品验收入库的金额,贷方反映商品发出的余额,余额表示库存商品的结存金额。
(3)”商品进销差价” 账户。该账户核算采用售价法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库存商品的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记入该账户的贷方,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余额反映库存商品的进销差价。
(4)”加工商品”账户。该账户反映企业自行加工或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其借方核算加工商品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加工完成收回加工成品的数额,借方余额反映拨付加工尚未收回的加工商品成本。
(5)”出租商品” 账户。该账户核算对外出租商品的进货原价。其借方登记出租商品的原进价,贷方登记出租商品的价值摊销,借方余额反映已经租出尚未摊销的租出商品金额。
商品存货的账务处理
1.商品购进的账务处理
国内购进商品的账务处理。
由于付款与收货时间不一致形成以下几种账务处理方法:
①单货同到的账务处理。结算货款时,按商品进价、进项增值税额及发生进货费用借“商品采购”、”应交税金”、”经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商品验收入库后,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商品采购”,采用售价法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
②单到货未到的账务处理。分单到承付货款和商品验收入库两步进行账务处理。
③货到单未到的账务处理。商品验收入库时暂不作账务处理,待单到结算货款时再作账务处理;若月底单仍未到,按应付价或暂估价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贷记”应付账款”,下月初用红字冲回,待单到再作处理。
④预付货款购进。预付货款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收到商品时借记”商品采购”、”应交税金”等账户,贷记”预付账款”;另一方面商品入库后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商品采购”账户。
国外进口商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对购入的进口商品,一般都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其成本构成和账务处理,视交货价格和结算方式不同而异。
购进商品中其他业务的账务处理。商品购进过程中如被拒付货款、拒收商品;购货折扣、退回和折让;进货退、补价;购进商品溢余、短缺和毁损等,也必须正确组织会计核算。
2.储存商品调价的账务处理。
储存商品是指购进备售、尚未销售出的商品。储存商品若遇进价调整,不必调整库存商品的价格和进销差价,不需账务处理;若遇售价调整,当储存商品按进价核算时,不作账务处理,当按售价核算时,调高售价应按增加数借记”库存商品”账户,贷记”商品进销差价”账户,调低售价应按降低数作反向账务处理。
3.商品削价的账务处理。
商品削价处理时,售价低于原进价形成了削价损失。削价损失账务处理有两种方法:
①建立商品削价准备金。通过设置库存商品备抵账户–“商品削价准备”进行核算,应按月预提准备金,借记”商品销售成本”,贷记”商品削价准备”,用已提取削价准备金弥补商品削价损失时,借记”商品削价准备”,贷记”商品销售成本”。”商品削价准备”账户余额反映已提取尚未转销的削价准备金。这种方法符合配比和稳健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②直接列支法”。削价损失直接在销售期核算。
4.商品加工的账务处理。
商品加工指将部分库存商品或材料通过加工制成另一种商品,以达到转售目的经营活动。其账务处理为:
①拨付加工商品时,借记” 加工商品”,贷记”库存商品”,按售价核算者还应借记”商品进销差价”;
②结算加工费用及增值税时,应借记”加工商品”和”应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③加工后验收入库时,应根据”加工商品”明细账,计算加工商品的成本。其中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按实际发生的加工成本转账。采用售价核算时,加工完工的新商品按新售价入账,新售价与实际加工成本的差额,记”商品进销差价”。
5.出租商品的账务处理。
出租商品的租出、收回、价值摊销、出售及报废的核算,应设置”出租商品”账户。借方登记出租商品的租出与划转;贷方登记出租商品的出售、摊销与报废,账户余额在借方,反映出租商品的余额。企业收到出租商品的租金或出售的售价收入,应贷记”其它业务收入”账户,出租商品的价值摊销、维修费支付,结转销售成本及报废出租商品的净损失,则借记”其它业务支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