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唐斯模型
唐斯模型认为,对于投票人而言,投谁的票主要依据自己所掌握的有关候选人的信息,至于是否手机信息,是否投票,那就取决于预期从这些活动中能获取的收益与付出的代价。若收益大于成本,那就收集信息、投票,反之就不投票。在现实生活中,随着选民的数量的增加和候选人数量的增加,可能出现收益很低而投票成本很高的情况,理性的选民会选择不去投票,个体选民会在多数票体制下选择“搭便车”而不是去投票。这种理论解释了现代西方整治中投票低的原因。
唐斯模型的内容
(1)政党或政治家是追求自己利益的,而不是追求某种意识形态目标或者公共利益;
(2)政党或政治家是凭选票极大化才能实现自身利益的;
(3)政党或政治家是以其提出的竞选纲领或可供选择的提案来争取选票的;
(4)政党或政治家提出的纲领或提案,只有符合中间投票者的偏好,才能实现选票极大化
唐斯模型的修正
唐斯对唐斯模型的修正及麦克林的观点
唐斯试图用理性行为解释人们的投票现象。
试图一,从理性的利己主义出发,理性的投票人希望自己支持的政党获胜;但由于搭便车动机,某一个投票人,就不会去投票,当所有的人都这样想时,就没有任何人去投票。考虑到这一点,某投票人又打算投票,当所有的人都这样考虑时,所有的人又都会去投票,再考虑的这个结果时,又是所有的人都不投票——如此不断循环,难有定论。唐斯称之为“猜想演变的迷津”。其中每一步都是理性的。
现实中为什么大多数人愿意打破迷津而去投票呢,一个可能是他们因担心民主崩溃,而愿意以短期的代价来换取长期的收益,从而去做于自己无利的事,另一个可能是投票者为了从投票中得到另外的好处而去投票,并不管投票本身的结果如何。
麦克林认为,唐斯提出的促使人们去投票的两种说法是不成立的。“挽救民主”的说法忽略了理性的投票人存在搭便车的动机,不能解释人们为什么要投票。第二种说法,与事实不符合。因为大多数的选举,可以有现场投票和邮寄投票两种方式。有许多人选择了邮寄投票。因此,可以推论,人们在投票时,更看中投票的本身或其影响,而不是被人看见投票,以显示自己在参与。
试图二,改变理性行为的含义,以解释人们参与投票为什么是合理的。理性行为原本大体上意味着利己主义,也就是说,它主要是指,导向自私目的的理性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依唐斯的解释,将没有哪个理性的投票人去投票,但这又与现实是不符合的。为此,唐斯又将理性行为修改为允许利他主义的存在,认为,个人也从对他人的施善中获得满足。
麦克林认为,这种理性主义虽然更现实,更实用,但也不能完全解释人们为什么要投票。因为虽然考虑到利他主义行为,但这种考虑仍然反映在预期收益之中。而唐斯的分析又告诉我们,由于概率问题,预期收益是非常低的,远远不够弥补成本,因而一个理性的投票人不会去投票。例如,一个理性的利他主义者会认为,与其化时间和精力去投票支持一个主张援助穷人的候选人,还不如自己亲自捐款,直接达到利他的目的。这就是说,即使是利他主义的投票人,其理性行为也仍然会导致搭便车的动机,使人们不去投票。
麦克林认为只要把利他主义纳入理性行为中,就可能解释唐斯试图证明的命题。
马哥利斯把利他主义分为两种,一个是善行利他主义,指我的效用是他人效用的增函数,即他人效用越大,我的效用就越大。另一个是参与利他主义,指我的效用是我付出的函数。于是,之所以参与投票,是因为:一方面我个人和所有其他人都能得到预期收益,因而尽管有概率问题存在,但预期收益还是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即使我的投票起决定性作用的概率很小,但是,我乐于参与投票。这两种利他主义一起体现在唐斯模型的参数B中。总之理性行为中包括一种利己主义,两种利他主义。
唐斯模型的发展
第一,选民越多,投票率越低。
第二,选民越一边倒,投票率越低。
第三,选举越不重要,投票率越低。候选人观点越相近,投票率越低,
第四,收集信息成本越高,投票率越低,
第五,选民越有参与感与责任心,投票率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