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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维·罗森

人物简介/哈维·罗森

他的研究成果涉及理论经济学与财政学的诸多领域,在世界一流的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相当多的论文,编辑与撰写了6部专著。在哈佛大学经济系以马斯格雷夫和费尔德斯坦教授领衔的财政学门下,只有当时任克林顿政府财政部长的L·萨默斯可以与罗森的学术成就相媲美。在公共经济学领域的突出贡献使哈维·罗森教授获得了诸多荣誉,他曾多次获得美国国家科学基金资助,并先后获得艾林青年教学奖、理查德·E·霍特教学奖、西姆森高级荣誉奖、伍德诺威尔逊荣誉会员奖等多项奖励。

哈维·罗森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有着良好的学术往来关系,他于2000年6月访问该校,被授予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荣誉称号。

著作与影响/哈维·罗森

罗森的研究成果涉及理论经济学与财政学的诸多领域,在世界一流的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相当多的论文,编辑与撰写了6部专著。 其最著名的著作就是《财政学》。

《财政学》(英文版)出版后,被翻译为多种文字在西班牙、德国、加拿大、中国等多个国家出版发行,流行于世界各地,受到普遍的欢迎,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首选财政学教材。《财政学》在诸多方面超出了罗森的老师马斯格雷夫写的《财政理论与实践》,其最显明的特色就在于,她吸收了近30年来西方财政学理论的新进展。比如,关于社会保障,系统地分析了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它所存在的问题。关于最优税收,税收与公平、税收与效率,以及各种税种如何最优设计等等问题,罗森都做了出色的分析。关于美国“收费”的制度描述,美国预算外的种种规则,罗森也做了具体分析。

世界上目前就税制体系而言,主要是两大类,即美国的税制与西欧的税制。我们引入增值税,一个很大的动因是着眼于出口退税,即为了利用关税贸易总协定所允许的以出口退税来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里所谓的“退税”,退的就是“增值税”。而美国则没有增值税,美国税制中三大主体税,即所得税、销售税与财富税,都均有分析,其对于围绕着种种税制而展开的正反面意见,都有细致的介绍,并作了明晰的梳理。中国目前所面临的种种财政问题,其实在美国也照样存在。所以,我们有认真研读人家的理论与经验的必要。中国的税制与美国不同,前面已经说过,中国的税制并不是中国人的发明,而是照搬西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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