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联单的概述
第一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货主留底)(B/N)
第二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留底)
第三联:运费通知(1)与第四联的其中一联向出口单位收取运费,另一联货代自己留底。
第四联:运费通知(2)
第五联:场站收据(装货单)(S/O),也叫关单或下货纸,经船代盖章有效,海关完成验关手续后,在装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船方收货装船,并在收货后留底。
第五联:场站收据
第五联副本: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
第六联:大副联(场站收据副本),收货单,又叫大副收据。与收货单一起流转,装货完毕后大副据理货公司的清单在此单上签字确认,货主凭其换取正本提单。如果理货结果不清洁,大副也会做不清洁批注,正本提单也会做不清洁批注。
第七联:场站收据(D/R),货运代理公司留底
第八、九联:配舱回单。货代订好舱,将船名、关单号填入后把配舱回单返给出口公司。
第十联: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货上船后凭以收取港务费用。
第十一、十二联:一般空白,由码头作桩脚标记各仓库存查之用。
十联单的流转程序
(1)托运人填制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即场站收据一式十联,委托货运代理人代办托运手续;
(2)货运代理人接单后审核托运单,若能接受委托,将货主留底联(第一联)退还托运人备查;
(3)货运代理人持剩余的九联单到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处办理托运订舱手续;
(4)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单后审核托运单,同意接收托运,在第五联即装货单上盖签单章,确认订舱承运货物,并加填船名、航次和提单号,留下第二至第四联共三联后,将余下的第五至第十共六联退还给货运代理人;
(5)货运代理人留存第八联货代留底,缮制货物流向单及今后查询;将第九、十联退托运人作配舱回执;
(6)货运代理人根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退回的各联缮制提单和其他货运单证;
(7)货运代理人持第五至第七共三联:装货单、大副联和场站收据正本,随同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有关货物出口单证至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
(8)海关审核有关报关单证后,同意出口,在场站收据副本(1)即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并将各联退还货运代理人;
(9)货运代理人将此三联送交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据此验收集装箱或货物;
(10)若集装箱在港口堆场装箱,集装箱装箱后,集装箱堆场留下装货单;若集装箱在货运站装箱,集装箱入港后,港口集装箱堆场留下装货单和大副收据联,并签发场站收据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
(11)集装箱装船后,港口场站留下装货单用作结算费用及以后查询,大副联交理货部门送大副留存;
(12)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持场站签收的正本场站收据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处,办理换取提单手续,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收回场站收据,签发提单。在集装箱装船前可换取船舶代理签发的待装提单,或在装船后换取船公司或船舶代理签发的装船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