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设计师、项目经理与工程师团队,致力为客户的水处理系统提供优质完善并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和创新技术。这种方案可以保护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优化运行时间,减少维修和运行费用。 公司于1998年在北京成立,公司的宗旨是通过独立、创新、专业的知识为客户提供专家级的水处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以满足客户的业务需要。公司提供的是多专业、全面性的工程建设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现场监管、施工、调试运转、项目管理、到委托运营。该公司既能为项目提供全面的系统服务,也能弹性的提供个别阶段和个别专业的技术服务。
服务宗旨/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十年的发展,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为一家以其设计与项目管理服务享誉工业水处理系统服务行业,被美誉为工业水系统医生。
在全国的万邦达客户都可以证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服务优化了他们的操作方法、降低了投资和运行成本,增加了企业利益。
服务的行业和领域炼油
石油化工
煤化工
冶金
电力
矿业
我们的专家会以其卓越的专业知识及创意为满足业主的需要提供创新的方案,通过对整个水处理系统的优化设计,最大化的减少新鲜水的需要量和产生最少的污水。我们一直致力于减少水处理设施的项目投资和运行成本。
公告/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万邦达 102.16-1.64-1.58%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一、 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3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京师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飘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39,776,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4.77%。
二、 案审议情况 万邦达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9,776,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9,776,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00.56万元,比上年降幅43.99%;实现营业利润7,218.79万元,比上年降幅26.93%;实现净利润6,152.43万元,比上年降幅24.11%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报告》,其于2011年4月19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9,776,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9,776,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160.4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16.0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83.41万元,扣除2009年度现金股利2,640.00万元,扣除股票股利1,760.00万元,截至2010年12 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527.80万元;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39,384.30万元。
201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4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表决情况:同意39,776,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市公告书/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飘扬承诺:对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2、王飘扬家族其他成员承诺:对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3、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建斌、董事兼副总经理黄祁、董事兼财务总监袁玉兰、监事刘英、监事范飞、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石晶波、副总经理王大鸣承诺:对
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4、朱俊、王冬梅、宫正、张珊珊、徐春来、陆剑锋、罗华霖、仲夏、战广林、冯国雁、许欣、孟翠鸣、葛慧艳、王安朴、王启瑞、魏淑芸、魏淑芳、刘文义、王微波、张标等20名股东承诺:对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万邦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核准部门、批文及其主要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5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本公司本次共发行2,200万股新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数量为4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数量为1,7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发行价格为65.69元/股。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文件的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6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万邦达”,股票代码“30005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76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2月26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0年2月26日
(三)股票简称:万邦达
(四)股票代码:300055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8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20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飘扬承诺:对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王飘扬家族其他成员承诺:对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3、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建斌、董事兼副总经理黄祁、董事兼财务总监袁玉兰、监事刘英、监事范飞、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石晶波、副总经理王大鸣承诺:对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朱俊、王冬梅、宫正、张珊珊、徐春来、陆剑锋、罗华霖、仲夏、战广林、冯国雁、许欣、孟翠鸣、葛慧艳、王安朴、王启瑞、魏淑芸、魏淑芳、刘文义、王微波、张标等20名股东承诺:对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中股票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440万股自本次社
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760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占首次公开发
所持股份数量行后总股本比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
项目股东名称 (万股) 例(%)日顺延)
王飘扬 2,722.50 30.94 2013年2月26日
胡安君 1,188.00 13.5 2013年2月26日
王婷婷 792 9 2013年2月26日
王安朴 198 2.25 2013年2月26日
王冬梅 198 2.25 2013年2月26日
朱俊 198 2.25 2013年2月26日
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刘建斌 165 1.88 2013年2月26日
发行的股份
王启瑞 132 1.5 2013年2月26日
魏淑芸 132 1.5 2013年2月26日
魏淑芳 132 1.5 2013年2月26日
石晶波 102.96 1.17 2013年2月26日
范飞 99 1.13 2013年2月26日
王凯龙 79.2 0.9 2013年2月26日
黄祁 79.2 0.9 2013年2月26日
王微波 66 0.75 2013年2月26日
张标 66 0.75 2013年2月26日
刘文义 66 0.75 2013年2月26日
张珊珊 3.96 0.05 2013年2月26日
徐春来 3.96 0.05 2013年2月26日
陆剑锋 3.96 0.05 2013年2月26日
罗华霖 3.96 0.05 2013年2月26日
仲夏 3.96 0.05 2013年2月26日
宫正 33 0.37 2013年2月26日
战广林 33 0.37 2013年2月26日
袁玉兰 29.7 0.34 2013年2月26日
王大鸣 19.8 0.23 2013年2月26日
冯国雁 13.2 0.14 2013年2月26日
王蕾 6.6 0.07 2013年2月26日
刘英 6.6 0.07 2013年2月26日
许欣 6.6 0.07 2013年2月26日
孟翠鸣 6.6 0.07 2013年2月26日
王长荣 6.6 0.07 2013年2月26日
葛慧艳 2.64 0.03 2013年2月26日
小计 6,600.00 75 —
网下配售股份 440 5 2010年5月26日
首次公开网上定价发行股 1,760.00 20 2010年2月26日
发行的股份
小计 2,200.00 25 —
合计 8,800.00 100 —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