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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经济学

创新经济学理论的产生

创新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适用于很多领域。在经济学范畴,奥地利经济学家J·A·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先提出了创新的基本概念和思想,形成了最初的创新理论。1939年和1942年熊彼特又分别出版了《经济周期》、《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两部专著,对创新理论加以补充完善,逐渐形成了以创新理论为基础的独特的创新经济学理论体系。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内容主要包括:

1.从生产函数出发,研究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变化实现的新组合。其创新概念坚持了发展的观点,强调了实现创新的新组合是通过小步骤地不断调整从旧组合中产生的。

2.提出创新是企业家的职能,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即企业家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之中,从而实现经济发展的动态性和循环性。

3.提出创新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创新者、模仿者、改进者互相竞争和蚕食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创新发展和成熟的过程。

熊彼特在经济学领域对创新理论的研究,将创新和企业生产联系在一起,强调企业家的重要作用,建立了创新经济学理论的最初体系,为后人继续研究提供了成熟的理论基础。其追随者把熊彼特的创新经济学理论发展成为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两个重要理论分支:以技术变革和技术推广为对象的技术创新经济学;以制度变革和制度形成为对象的制度创新经济学。

技术创新经济学理论的研究

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兴起,许多国家的经济出现了长达20年高速增长的黄金期,技术创新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西方经济学家开始重新审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并将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相联系,从而出现了技术创新理论。

西方经济学界对于技术创新理论的研究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以技术进步为变量,构建生产函数进行研究这一阶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将经济学与统计学理论进行有效结合,以经济部门的历史数据为依托,通过统计学解释经济增长的原因。1957年,索洛在《经济学和统计学评论》上发表了《技术变化和总量生产函数》,把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形式本身和“技术水平恒定”的限制加以改进,从希克斯中兴技术进步出发,推导出增长速度方程,分析技术进步的作用,指出了经济增长中技术进步所作的巨大贡献。在产出增长型技术进步的情况下,技术变化项保持边际替换率不变,而仅仅增加或减少由给定投入所能获得的产出,索洛把生产函数写成:

Y =A\boldsymbol{f} (K,L)

其中Y、K、L、A分别代表产出、资本、劳动和技术水平。

索洛通过对美国1909年至1949年间私营非农业经济的劳动生产率发展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这段时期内,每人每小时的总产出(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其中技术进步的贡献占了87.5%,而其余12.5则是依靠资本投入量的增加。据此,索洛进一步提出:技术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因素;技术与其他商品一样在带来创新收益的同时,也受到非独占性、外部性等市场失灵因素的影响,适当的政府干预将极大地促进技术创新的进行。并建立了著名的技术进步索洛模型,专门用于测度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2.以技术创新的模仿和推广为对象进行研究该阶段的研究并不是对于技术进步本身所带来的经济增长的研究,而是将研究的视角转换到技术进步的扩散对于经济增长的推动。如何实现在部门间的技术扩散,是该阶段研究的重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曼斯菲尔德的技术推广模式。曼斯菲尔德对于技术创新理论的发展主要是对模仿(某企业首先采用一种新技术后,其他企业以它为榜样,也相继采用这种新技术)和守成(某企业采用一种新技术后,其他企业并不模仿它,依然使用原来的技术)的研究,模仿率是以首先采用新技术的企业为榜样的其他企业采用新技术的速度,这是一种技术上的创新如何在本部门逐步推广,如何被其他企业相继采用的关键。曼斯菲尔德的技术推广模式试图说明一种新技术首次被某个企业采用后,要多长时间才能被该部门多数企业采用。模仿率差别大的原因,可从技术推广模式中对有关因素的分析和估算中得到解释。

由于曼斯菲尔德的分析是建立在一些纯理论的假定基础上,与现实有相当的差距,因此,他的技术推广模式是一种理论化的模式,所研究的技术推广是在一个部门内部的推广。而实际上,技术推广不单单局限在部门内部,在整个行业甚至整个经济社会环境中都能够推广。

3.以技术进步与市场结构的关系为对象进行研究

进入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市场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被更多的经济学家所关注。通过对垄断与竞争两种不同市场结构下,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幅度的研究,经济学家意识到:市场结构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极大地制约了其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经济学家M·卡曼、N·施瓦茨等人从垄断与竞争的角度对技术创新的过程进行了研究,探讨了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的关系,提出了最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类型。M·卡曼、N·施瓦茨认为,制约和影响技术创新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市场竞争程度的强弱;二是企业规模的大小;三是垄断力量的强弱。他们将技术创新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预计可以获取垄断利润的引诱而采取的创新措施,即所谓垄断前景推动的创新;另一类是迫于竞争对手的威胁而采取的创新措施,即所谓竞争前景推动的创新。他们认为,要使社会上的创新活动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这两类创新都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如果只有垄断前景推动的创新,一旦企业的垄断实力增强,足以保证垄断利润的获取,创新活动就会衰减甚至停止;而如果只有竞争前景推动的创新,则所有企业都只想做花费成本较小的模仿者,而不愿做花费成本较大的创新者。M·卡曼和N·施瓦茨的这种分析,旨在进一步论证,垄断竞争型市场是最适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类型。

4.以国家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进行研究熊彼特在其创新经济学理论中曾经指出,创新是企业家的职能。然而英国学者克里斯托夫·弗里曼通过对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创新活动特征的实证分析后,认为技术创新不仅仅是企业家的功劳,它不是企业的孤立行为,而是由国家创新系统推动的。国家创新系统是参与和影响创新资源的配置及其利用效率的行为主体、关系网络和运行机制的综合体系,在这个系统中,企业和其他组织等创新主体,通过国家制度的安排及其相互作用,推动知识的创新、引进、扩散和应用,使整个国家的技术创新取得更好绩效。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侧重分析技术创新与国家经济发展实绩的关系,强调国家专有因素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并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政府、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和中介机构等为寻求一系列共同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建立起来的,将创新作为国家变革和发展的关键动力系统。 由此,弗里曼提出了技术创新的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将创新主体的激励机制与外部环境条件有机地结合起来,并相继发展了区域创新、产业集群创新等概念和分支理论。

制度创新经济学理论的研究

20世纪60年代以后,通过对企业环境的界定及其与组织制度动态性的研究,理论界普遍认为环境与组织制度之间是一种互动性的匹配关系,二者必须互相适应。格罗夫提出环境分析的“三维”概念,认为任何环境都可以从三个维度进行分析,这三个维度分别是:环境的动态性、环境的复杂性和环境的容量。这一理论的提出使人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环境不可能去适应组织制度,为了保证企业的持续性增长,必须进行组织制度的创新。

美国经济学家兰斯·戴维斯和道格拉斯·诺期,在1971年出版了《制度变革与美国经济增长》,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的一般静态均衡和比较静态均衡方法,对制度创新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该理论认为,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的现存制度的变革。它往往是采用组织形式或经营管理形式方面的一种新发明的结果,只有在预期纯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时,制度创新才能成为可能,技术创新需要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的保证。他们提出促成制度更新的主要因素有:一是规模经济性。市场规模扩大,商品交易额增加,促进制度变革,降低经营管理成本,获取更多经济利益。二是技术经济性。生产技术和工业化的发展,城市人口增加,企业规模扩大,促使人们去进行制度创新,以获取新的潜在经济利益。三是预期收益刚性。社会集团力量为防止自己预期收益的下降而采取的制度变革措施。例如在通货膨胀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工资、利息等固定收入者就要求实行收入指数化制度,以保障自己的实际收入不因通货膨胀而下降或不至于下降得过快过多。

兰斯·戴维斯和道格拉斯·诺期进一步把制度创新的全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形成“第一行动集团”阶段。所谓“第一行动集团”是指那些能预见到潜在市场经济利益,并认识到只要进行制度创新就能获得这种潜在利益的人。他们是制度创新的决策者、首创者和推动者,他们中至少有一个成员是J·熊彼特所说的那种敢于冒风险的、有锐敏观察力和组织能力的“企业家”。

第二阶段是“第一行动集团”提出制度创新方案的阶段。先提出制度创新方案,再进入下一阶段的创新活动。

第三阶段是“第一行动集团”对已提出的各种创新方案进行比较和选择的阶段。方案的比较和选择,必须符合能获得最大利益之经济原则。

第四阶段是形成“第二行动集团”阶段。所谓 “第二行动集团”是指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帮助“第一行动集团”获得经济利益的组织和个人。这个集团可以是政府机构,也可以是民间组织和个人。

第五阶段是“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协作努力,实施制度创新并将制度创新变成现实的阶段。

制度创新理论在肯定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并不否认技术创新对于制度创新安排的收益和成本的普遍影响,从而使该理论内部因素的互动影响成为可能。技术创新不但可以增加制度安排改变的潜在利润,而且可以降低某些制度安排的操作成本,从而使建立更加复杂的经济组织有利可图。

创新经济学理论演进轨迹的特点

从整个创新经济学理论演进的轨迹中,我们可以发现创新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展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1.重视动态因素影响的研究

以对动态因素的研究揭示动态增长的根源,从而获得保持经济增长的方式。在整个创新经济学理论的演进过程中,动态因素的影响作用一直是研究的重点所在,其中主要表现在对环境因素变化的分析。环境变化相对于组织而言,是动态的外生变量,当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组织显示其适应变化的行动迟缓,其结果是组织出现效率损失,改变这种局面的方式就是创新。通过创新,使组织与变化的外部环境相适应,保证组织的动态性,从而使其具备生命力。这是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动态影响因素。

2.深化内生因素的研究,将内生因素作为经济增长的来源

即使是在制度创新理论中,经济学家也将技术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因素来加以研究。作为影响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技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有限资源。

3.突出核心因素的研究

技术和制度作为企业生产和组织结构的两个核心因素,一直都是创新经济学领域研究的焦点。在创新经济学理论中存在着两种传承的观点。传统的技术创新理论认为,经济增长是资本积累、劳动力增加和技术进步长期作用的结果。其中技术进步起到了主要的作用。制度创新理论认为,制度创新能使经济创新者获得额外的追加利益。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的保证,在完备的组织制度下,技术进步才能起到自身催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两种观点尽管强调了各自研究的关键所在,但都围绕经济创新突出了所研究的核心因素。

4.强调核心竞争优势的获取与保持

这是创新经济学理论的精髓,从熊彼特创建该理论之初被很好地继承下来。所有创新经济学家研究的最终目的也都是围绕如何获取和保持核心竞争优势展开的。

创新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反思

目前对创新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已经从各个角度展开,但遗憾的是继技术创新理论、制度创新理论之后,尚未形成另一个完整的创新经济学理论分支。从研究的趋势来看,该领域的研究目前所展现的趋势将进一步被加强,并将更加注重研究的焦点。从研究的方法来看,数学分析、统计分析、动态分析、理论与实证分析的手段将继续被运用,实证分析将再一次被理论界所关注。

值得庆幸的是,近几年管理学界对创新的研究硕果累累,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研究创新的视角依然有待发掘。诸多理论中最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破坏性创新理论。破坏性创新理论由哈佛大学商学院的Christensen教授提出,该理论指出,破坏性创新是通过推出一种新型的产品或者服务而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其产品往往比主流市场已定型产品的性能要差,一般比较便宜、更加简单、功能新颖、便于使用,这些都是新用户喜欢的特性,所以全新的市场能够开拓出来,此类创新对已经形成市场份额的在位企业具有破坏性,因而称之为破坏性创新。破坏性创新理论的启示在于:对创新经济学理论的研究本身应该基于创新思维之上。然而20世纪的技术创新理论、制度创新理论都是对主流技术、制度的完善与改进,在此基础之上,引入和建立了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创新模式。这种研究方式的最大不足在于对原有理论进行了维持性创新,无法带来该理论研究领域的飞跃,将破坏性原理引入到对创新性经济理论的研究中,我们得出结论:创新不一定是向上的,不一定是改进和完善,它还可以是向着低端的破坏。经济学界一直以来强调投入和产出的适当比例,在创新的过程中,当技术进步的投入已经无法带来对应比例产出时,我们应当否定它,“铱星计划” 的惨痛教训证明了这一点。进步并不是创新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唯一着眼点。

创新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发展趋势

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从未停止过,也一直需要经济理论的支持和引导。未来创新经济学理论研究主要有以下四个趋势:

1.理论研究的多学科化趋势将进一步加强,并在横向上扩大范围,纵向上加大深度

以往对创新经济学的研究主要围绕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管理学等学科,而对于人文、历史、社会学科的研究则比较少,且主要集中在将其作为辅助环境影响因素去加以考虑。加大对社会科学的研究,将引导经济学的理性思维与感性思维进行碰撞,在激烈的思维碰撞中寻找出新的研究灵感。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全面交融将会带来创新经济学理论研究的新思路。

2.实证分析将成为首要的研究方法

在分析经济问题时,撇开对社会经济活动的价值判断,只研究经济活动中各种经济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运用“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在求证中检验假设”的方法,在作出与经济行为有关的假定前提下,分析和预测人们经济行为的后果。这种分析方法是在感性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理性思考,更容易引导创新。

3.个体的因素将被更多地关注

以往的研究过多地关注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这种思维本身是滞后的。在导致社会经济活动发生变化以后,实际上创新的时机已经被滞延了。个体的微小变化日积月累将带来社会经济活动的变化,见微知著的个体现象研究将成为新的趋势。

4.过程创新是一个全新的视野

生物进化论的研究基础是生物无止境的进化,这是一个过程的进化。在创新经济学中,选择和搜寻作为过程创新的两个关键要素,将代替传统分析中的“最大化”概念。选择和搜寻是系统的创新行为,具有以下特征:不可逆性、偶然性,对待发现事物的依赖性、不确定性。选择和搜寻行为的规律性表现为技术进步的积累性,因为今日选择和搜寻的产物有利于经济的增长,并且是明日选择和搜寻的自然出发点。

创新经济学理论在县城经济发展中的应用

县域经济是属于区域经济范畴,处于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宏观和微观的结合部,是我们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基于上述创新经济学的基本内容,我们结合县域经济的基本内容和特点,对把创新经济学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运用于县域经济的发展,分别进行分析讨论。

1.配置资源思路的创新。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目的就是加快经济增长,增强县域经济竞争力,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此,我们拓宽资源配置的思路,应是扩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和程度。因为,县域经济虽然是在县级行政区划基础上形成的,但它又不同于县级行政区划,不是封闭的“诸侯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县域经济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县级行政区划的约束,通过对内对外开放,在更大的区域内进行资源配置,获取竞争优势。实践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开放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所在,借助外力求发展是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开放对象上,既对内开放,又对外开放,既对境外的政府和企业开放,又对民间组织开放,要利用各种关系,大胆拓展开放空间;在开放内容上,既引进资金、设备,更引进知识、技术、人才;在开放领域上,既要有第二产业,还要有一、三产业;在开放主体上,既发挥企业的开放主体作用,也要动员各级各部门各界人士参与开放。作为县级行政区域,在开放过程中,既要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又要认准自身优势,围绕农业结构调整、财政增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农业产业化项目、工业化项目、基建项目、市场项目为重点,抓好招商引资。通过引资金、引技术、引人才,增加县域经济总量,调整县域经济结构,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2.解决“三农”问题方法的创新。

“三农”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焦点问题,“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但是,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不能把目光仅仅局限于“三农”领域,必须统筹县域经济的发展,跳出“三农”的框框解决“三农”问题,把着力点放在“三农”之外。因为,我国农业和农村沉淀了大量剩余劳动力,成为解决一系列问题的沉重包袱。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使农业的剩余劳动力能够较大规模地转入工业部门和城镇去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前提和根本出路。

3.经济发展动力的创新。

制度创新是整个经济发展的动力。20世纪80年代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创新,90年代前期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带来的制度创新,都使县域经济经历了一个较快的发展过程。在新的发展阶段,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同样需要制度创新。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在“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要推动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推动工业及其他领域经济体制的创新。当前,县域经济制度创新又进入活跃期,包括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订单农业、农民户籍制度改革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等,这些领域的制度创新必将带来生产力新的解放和发展。

4.产业优势的创新。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必须突出特色,从自身实际出发,充分利用资源、区位、技术等经济要素,发挥比较优势,选淮角度,找准空间,选择和培育好具有区域特色的主导产业。发现、发掘和培育优势尽管有一定的困难,但一个县域范围,总能找到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有的县域矿产资源比较丰富,有的县域旅游资源独具特色,有的县域农业生产条件优越,有的县域企业存量资产较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素总是可以交换的,利用自身优势生产要素换取短缺生产要素,就可以达到以有换无,取长补短,变潜在优势为现实优势的功效。如我们可以出让部分优势资源的开发权,换取短缺的资金;出让更多的市场份额来引进技术;出售已有的路、桥经营权或企业的存量资产,换取增量投入;出售部分企业的产权,换取资金投入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开发新的产品等等。只有参与市场的要素交换,县域经济发展才会活跃起来。

5.经济主体的创新。

在经济发展的主体方面,要突出“民”字。即在经营方式上,以民营为主体,所有制结构方面,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导。非公有制经济是县域经济中最具活力和最具潜力的增长点,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很大程度上要靠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来实现。因此,我们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城乡个私经济的发展。在政策上,彻底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问题;在领导干部中解决平等对待各种经济成分的问题,解决工作和力量不到位的问题;在个体私营经济者中解决小富即安、小进即满、不求长远发展的问题;在广大群众中,进一步消除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偏见,只要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都应得到社会的尊重。

6.县级政府部门定位的创新。

所谓政府的合理定位是相对于目前政府经济管理存在的“越位”、“错位”和“缺位”而言的,就是政府要逐步转变职能,从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代行企业和市场职能,转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为微观经济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当前,这种转变需要从多方面人手:一是推进县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清理对企业和农民的不合理收费,切实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三是塑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使投资者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四是重视市场体系建设,实现城乡联动,建立农业和农村经济与城市大市场之间的畅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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