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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民权

介绍

出生公民权于1868年作为宪法第14修正案被写入宪法,迄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已经被很多生活在美国的人视为一种天经地义。然而,反对这一制度的议员指称,宪法第14修正案原来是为保障才在南北战争中获得解放的黑人权利而订,后来被误用于非法移民,现在到了纠正的时候了。

根据他们的解释,第14修正案的适用范围不应包括非法移民,因为它明文规定“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才是美国公民。非法移民虽然在美国要遵守美国的法律法规,但却不“受美国司法管辖”,原因是他们非法来美,所以,他们的子女不在适用范围。

每十名婴儿就有一人系黑户

美国境内现在究竟有多少非法移民在美所生的子女,没有任何统计资料,和美国现在到底有多少非法移民一样,其数字只能靠估计和推算,而且非常粗略。目前援引比较广泛的数字是每年有10万到35万出生,按照德州共和党众议员史密斯的计算,这相当于每十个在美呱呱坠地的婴儿中,就有一个是非法移民所生,在移民第一大州加州,估计每五个新生婴儿中就有一个是非法移民子女。

估计美国现在的非法移民总数已经达到了1100万左右,相当于半个澳大利亚的人口,其中儿童200万左右,相信他们相当一部份都出生在美国,也就是出生公民权意义上的美国公民。

根据美国现有法律,非法移民在美所生子女,在年满21岁后就可以替父母、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身份。无数非法移民正是利用美国的这一规定,先在“地下”等待多年,然后通过子女“漂白”,再利用自己的合法身份,接龙般申请尚留在原居国的亲人来美团聚。

端掉非法移民的“小靠山”

非法移民在美所生的小“公民”因为有这样的重要“功能”,而被移民局起了一个“小靠山”(anchor baby)的绰号。保守派人士借用这一绰号批评说,非法移民通过他们的“小靠山”抄小路、走后门成为合法移民,首先是对那些要经过长年排期才能移民来美的合法移民的不公,其次是对非法移民投机取巧的一种奖励,更重要的,这最终激起更多非法移民群起效仿,使非法移民问题更加严重。

众议院众议院共和党移民改革党团主席、克罗拉多州众议员坦科利多说,那些非法移民来到美国就是为了生一个孩子,因为这是他们的靠山,通过孩子这一张票,他们最后可以让所有家人都进入美国。 提出取消非法移民子女出生公民权的,是乔治亚州共和党众议员迪尔。在迪尔看来,非法移民如此喜欢做美国公民的爸爸并不是什么好事,而是美国的相关制度出了问题,让人们钻了空子。

迪尔坚决认为,宪法第14修正案所说的“受美国司法管辖”一句话,已经将非法移民排除在出生公民权之外。他并称,如果了解一下百多年前国会在制定这一修正案时的辩论便可以看出,当时美国先贤在制定这一修正案时,并不是为了照顾今天的非法移民,也没有意图要把当时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人都包括在内。

重新释宪难度大

迪尔和他的同僚努力从重新解宪法条文入手,反映他们力图规避修宪的努力。取消非法移民子女出生公民权在推行上最大的难点就是修宪,但即使仅从重新解释宪法入手,难度也是颇大的。

第14修正案虽在黑人解放后不久出台,但是其首句所用的“所有”一词让很多人相信这一条款应有更大外延。1898年,美国最高法院通过黄金德一案,准许当时尚无公民身份的华裔移民在美出生子女享有公民权,1922年,美国印第安人也被赋予了公民权。

迪尔的议案提出后,一方面在众议院共和党保守派的移民改革党团中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另一方面遭到民主党人、移民团体甚至共和党温和派的激烈反对,共和党内部有人更直接将之批为一种“政治自杀”,担心将让共和党失去大量拉美裔选票。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民众对这一提案的看法。有民调显示,49%的受访者赞成终止出生公民权,41%反对,赞成的是多数。更值得注意的是,赞成的人支持的,是取消所有人的出生公民权,而不是仅仅针对非法移民。

美国国会议员是国家级的民意代表,他们的提案没有一定的民意基础不会出台。主张限制移民的“美国移民改革联盟”自信已捕捉到隐藏在民众心中的真正民意,该组织发言人日前在媒体上公然表示,非法移民自由进入美国,“五分钟后生下一个孩子,然后成为美国公民,这种想法多数人心里都觉得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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