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内部评级
内部评级是指银行使用自己的评估系统,对信贷客户进行评级及对银行风险资产监测的信用管理活动。
一般情况下,其对信贷客户的评级结果直接用于信贷活动,在本银行内有效。从国际经验看,只有风险管理水平高的银行才能使用内部评级。
内部评级的优势
银行内部评级的主要优势在于贷款客户数据和违约信息的易获得性。
内部评级的局限
①独立性不强,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在目前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由于银行和企业之间存在着借贷利益关系,商业银行客户经理为了稳固客户和扩大业务规模,往往把关不严,易于出现关系贷款等现象。
②评级方法过于简单,风险揭示不足。当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采用打分法,该方法简便易行,操作性强,但明显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缺陷:评级的基础是过去几年的财务数据,而不是对未来偿债能力的预测;指标和权重的确定缺乏依据;缺乏现金流的分析与预测;行业分析与研究明显不足。
③无法完成对技术要求较高的评级业务。由于商业银行在人才和技术等方面的局限性,无法完成对集团公司的资信评级。近几年国内发生的骗贷事件,大多数与集团公司有关。对这类公司的评级,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凸显出较大的局限性。
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
我国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开发了信用风险评级模型,并计算了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参数,初步构建了包含借款人评级和债项评级的二维评级体系
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内部评级法的要求及借鉴国际银行业经验,我国部分大中型银行已经构建了以借款人评级、债项评级为核心的二维评级体系。如工商银行开发了覆盖公司业务、金融同业、零售和主权等各类信用风险敞口的客户评级模型和对大中型企业法人客户的量化违约模型,实现了客户信用等级和违约概率的映射;初步测算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房地产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等5大类18小类信贷产品的平均违约损失率,以及不同种类抵押品在不同地区的回收率,建立了初步量化违约损失率的债项评级体系。
(二)加强数据库建设和IT系统建设,开发推广了内部评级系统平台
为了保证评级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银行必须收集和储存关键借款人和贷款特征的数据,保留有关内部评级的数据,保留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等完整的历史数据。为了达到这些要求,我国银行积极进行数据清洗和补录工作,开发了各自的内部评级系统平台,完善内部评级体系运作的基础设施。如建设银行在2003年投入运行了评级预警及违约率PD模型系统,完成了IT系统整体规划项目,目前内部评级系统已经正式运行;招商银行于2005年正式上线运行客户信用评级体系,2007年开始运行债项评级系统,实现了对不同债项违约损失率的测算,债项评级覆盖了所有表内外信贷资产。
(三)设计了内部评级的组织架构,保证内部评级体系的有效运行
在开发评级模型和评级系统等“硬件”设施的同时,各行设计了内部评级体系运行的组织架构,明确了风险管理、信贷等有关部门的职能分工,从管理制度等“软件”方面保证评级体系的正常运行。如建设银行规定内部评级体系的运行由风险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审批部三个部门分工合作完成,其中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客户信用评级办法,组织专家对信用评级的指标体系、模型方法和参数标准进行论证,负责设计、开发、维护评级系统;信贷部门负责确定评级人员,组织、推进和实施客户信用评级;审批部门则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信用等级审定工作。
我国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主要特点
(一)各行违约及损失的定义不同,因此对信用风险的度量尺度存在差异
在内部评级体系下,要准确度量信用风险就要首先明确定义违约、损失等关键概念,进而对风险要素进行估值。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对于违约的定义主要考虑两种情况:
(1)银行认定,除非采取追索措施,如变现抵押品,借款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对银行集团的债务。
(2)债务人对银行集团的实质性信贷债务逾期90天以上。若客户违反了规定的透支限额或者新核定的限额小于目前的余额,各项透支将被视为逾期。同样,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明确要求估计违约损失率的损失是经济损失,而不能只计量会计损失;经济损失应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重要的折扣效应以及贷款清收过程中较大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但目前,我国实施内部评级的银行虽然都估计了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要素,但各行定义的违约、损失等概念却不同,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如某银行对违约的定义主要是考虑贷款分类为可疑或损失以及贷款本息逾期90天以上的情况;另一银行在计算违约损失率时仅考虑了会计损失,而没有考虑经济损失。
由于违约、损失等这些概念是衡量信用风险发生的标尺,它的不同意味着各行对信用风险度量的尺度不同,这就导致了对信用风险的度量水平在各行之间不可比。
(二)借款人评级等级普遍为十级或十级以上,并主要依据违约概率划分;债项评级方面,有的行依据违约损失率来划分等级,但也有的采用贷款分类类别作为债项评级结果
纵观我国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可以看到借款人等级设置基本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十级评级,或者是十级以上,并采用阿拉伯数字“1、2、 3……”或英文字母“AAA、AA、A……”依次表示评级的下降和风险的增加;有的银行还引入了“+、-”符号对评级进行修正,如某银行将“B”大类又细分为“BBB+、BBB、BBB-、BB+、BB、BB-、B+、B-”8子类。与传统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最大不同是,各行借款人级别的划分除了依据核心定义外,还要根据借款人违约概率这一定量指标来划分评级,且各行测算的各级别违约概率值有较大差异。
在债项评级方面,虽然各行都初步测算了违约损失率,但在整体建设方面进展程度差别较大,有的行已经按照内部评级法的高级法要求设计了债项评级并对应了违约损失率;而有的行则只是将贷款分类作为债项评级结果,并没有与违约损失率相对应。
(三)评级指标体系更加全面丰富,涵盖了宏观、中观、微观各层面的定性与定量指标
与传统客户信用风险分析相比,银行内部评级体系所考虑的风险因素更多、更全面,所选择的评级指标及其权重都经过了统计方法筛选,可以更准确地度量信用风险。如某银行的借款人信用评级从系统性风险、财务风险、信用记录、基本面风险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系统性风险分析客户所面临的宏观或中观层面上的风险,涉及的指标包括环境风险、经营风险、经济景气度等;财务风险评价则主要分析客户的三大财务报表,并选取重要的财务指标运用统计模型判断违约风险;信用记录评价是对客户在各行的贷款质量与结构进行违约风险分析和判断;基本面评价是对客户的基本情况及主要风险特征进行的定性分析和判断,评价指标包括品质、实力、环境、资信状况和危机事件等五方面。
(四)评级方法侧重采用部分基于专家判断的评级过程,最终评级是综合考虑模型分析和主观判断的结果
从我国银行内部评级方法看,银行最终评级结果的确定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依靠信用风险评级模型计算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并据此给出借款人评级和债项评级;二是在模型评级的基础上,允许评级人员基于主观判断对模型评级进行调整,且这种调整是有限范围内的,即使评级人员可以推翻模型所给出的评级,也要求有充足的依据。如建设银行规定,当评价审定人员认为系统评级与客户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时,可以对系统评级进行适当调整,调整的原则是以系统评级为基准,上调不超过1级,下调不超过2级;系统评级经过调整后仍不能正确反映客户信用状况,可以推翻系统评级,推翻系统评级必须坚持审慎原则,应掌握充足的客观依据,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并确信推翻评级后确定的最终等级没有低估客户的信用风险。交通银行也指出,评级人员可以对模型评级进行“主观推翻”,但不宜过多使用“主观推翻”这一方式;采用“主观推翻”下调评级无数量限制,上调评级最多只能升2级。
(五)评级的基本流程更为复杂,初评、审查、认定等环节涵盖的内容更多
与银行传统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过程相比,内部评级不仅要进行借款人评级,而且要进行债项评级;不仅要录入数据信息来运用统计模型评级,而且要根据其他重要信息通过主观判断对评级进行调整,因此评级的流程虽然也主要包括初评、审查、认定等环节,但这些环节涵盖的内容更多。在初评时,一般由客户经理收集有关借款人资料,并将有关资料录入评级系统,通过模型计算得到借款人和债项的初始评级;初始评级的审查一般由专门的审查人员实行,审查人员除了对借款人的评级资料进行审核外,还要检查客户经理所录入的资料、运用的评级模型、实施的评级步骤是否正确;等级的认定一般由信贷审批部门认定,主要是考虑模型所没有包含的可能影响借款人风险的重大信息,通过主观判断对评级进行调整,得到最终评级。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虽然我国银行的内部评级流程都要包含上面三个环节,但由于各行组织结构有不同,因此在初始评级的给出、模型评级的计算、评级的调整等先后顺序上有所不同,不过总体流程步骤没有太大差异。
(六)注重评级监控和检查,及时对评级结果进行更新,保证评级过程的完整性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银行建立有效的程序来获得和更新有关借款人财务状况和贷款特性的重要信息,并在掌握重要信息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借款人评级,这就要求银行注重评级的日常监控,即对可能影响借款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的因素进行持续监测,并根据掌握的信息对客户和业务进行重新评级。同时,新资本协议要求内审部门或同样的独立部门必须至少每年检查一次银行评级体系及其运行状况,包括信用风险控制职能的运作和对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要素的估计。因此,我国银行在构建内部评级体系时也强调了对评级的监控和检查。我国银行对评级监控的主要因素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非财务状况、影响企业经营的不利事件、行业风险、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抵押品价值等;一般要求每年检查一次评级体系,主要内容包括:评级流程的执行情况如流程是否合规,评级的工作质量如评级的准确性、连续性和有效性如何,评级结果的运用情况等。
(七)评级结果主要用于确定授信额度,也有银行将其用于简单的贷款定价、客户价值分析等方面
目前,多数银行已将内部评级结果运用于确定授信额度上,表现为授信额度以企业净资产为基数,乘以一个与企业评级相对应的信用系数;客户信用等级高,对应的信用系数大,则相应的授信额度就高;客户信用等级低,对应的信用系数小,则相应的授信额度就低。内部评级结果除了影响授信额度外,还被用于进行简单的贷款定价,如某银行将借款人评级等级与贷款利率浮动水平联系起来,信用等级高的借款人其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动,等级越高,下浮幅度越大;信用等级低的借款人其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等级越低,上浮幅度越大,从而起到覆盖风险成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