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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式慈善

摘要

公司式慈善是指大多捆绑于其公司的人力、物力、财力为主的慈善行为。

产生背景

2010年9月5日,有“中国首善”之称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

号称“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号称“中国首善”的陈光标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在其公司网站上刊出了致比尔·盖茨 和巴菲特的一封信。

陈光标在信中指出:“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将不是捐出一半财富,而是向慈善机构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这被媒体称为“裸捐”。

模式解读

中国国内个人遗产捐赠人,一般有三种方式:以遗产成立慈善基金;或捐往大型公募基金会;以及交予和逝者有生前关系的机构直接执行。

陈光标在信中自称是“第一个响应并支持行动的中国企业家”。但从过去慈善经历看,陈光标的实现路径与盖茨和巴菲特的倡议并不完全一致。事实上,盖茨和巴菲特捐赠的是他们的个人资产。而陈光标的慈善捐款和救灾行为,大多捆绑于其公司的人力、物力。正如他在公开信中称,“2009年公司净利润4.1亿,他捐出去了3.13亿,相当于净利润的77.6%……我做企业十年来,到目前累计向社会捐赠款物13.40亿,直接受益者超过70万人。”

在5·12地震等灾害后,陈光标在短时间将公司工程机械驶入灾区,向灾民分发救灾物资的影像为人熟悉。这些机械大多标记有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名称。

陈光标曾公开称,“应该多炒作,让更多人来参与慈善。”公开资料显示,黄埔再生资源公司成立于2003年,从事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可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再利用。慈善确实为陈带来知名度,他的公司参与了众多的大型项目,最重要的一例是中央电视台大火中烧掉的写字楼拆迁。

陈光标曾透露,由于他将公司利润捐赠,当初创业时的合伙人已有多人离开公司。他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公司盈利与年捐赠数额的具体比例。

成因

1、中国富豪之所以不热衷慈善事业,从主观上来讲,中国企业家认为财富是家产,是自己辛苦创造的,自然要留给后代。

2、贫富差距不断加大,一般老百姓的仇富心理,使得许多富豪不愿意露富。

3、中国慈善业制度不完善,对捐赠资金监管不力、慈善组织运营不够透明,对捐赠者鼓励措施不足、没有遗产税配套等,都是中国富人不愿拿出个人资产去慈善的重要原因。

与美国式慈善的区别

资料显示,比尔·盖茨1994年以9400万美元创建基金会,截至2005年底,盖茨基金会共拥有350亿美元资产。

2006年6月,“股神”沃伦·巴菲特宣布,他将把1000万股伯克希尔公司B股普通股股票赠予该基金会。当时,该股票每股价格为3071.01美元,这笔赠与的股票价值接近310亿美元。这意味着全球慈善业从此诞生了一个“巨无霸”。

但美国慈善基金会的运作是与大多数中国人的想象不同的,中国国内的慈善基金会直接捐钱捐物给需要的人。而美国的慈善基金会是要会赚钱的,美国的慈善基金会甚至是可以逃避税收的,这就是其最基本的运作规则。美国慈善基金会都会按照大企业的模式建立,有职业经理、信托人委员会,按时制作年度报告,并有政府的章程许可等等。相比而言,中国的慈善基金会似乎显得更为纯粹。

通过投资经营扩大慈善事业已经成为美国许多慈善基金会的基本运作模式。像多数慈善机构一样,盖茨基金会每年将总资产的5%用于捐赠以避免支付更多的税收,另外95%的资产用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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