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
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其中享有债权的主体叫债权人,负有债务的主体称为债务人。在某些债中,一方当事人仅享有债权而不负有债务,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担债务而不享有债权。但在多数债中,双方当事人都既享有债权又负有债务。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债的主体均是特定的,债权为一种相对权。
内容
债的内容为债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即债权与债务。
①债权是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的权利,其内容必由当事人于债成立时已经约定或者由法律予以规定。
债权有四项权能: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债权保护请求权,处分权能。
②债务,是指债务人依约定或者法定应为给付的义务。
债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客体
债的客体又称债的标的,是指债权债务所指向的事物。
债的标的与标的物不相同。
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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