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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税收

什么是信息化税收

信息化税收是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以深度应用和全面提高数据能力为目标,将先进管理理念与现代科学技术融为一体的新型税收管理体制。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层内涵

第一,构建信息化税收管理体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公众权利意识、纳税意识不断提高的必然要求。

第二,信息化税收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必然结果,也是税收信息化进一步发展的推动力。信息化税收是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以税收管理技术进步为基础,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税收管理体制。

第三,构建信息化税收管理体制是为了使现代信息技术与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效能,以提高税务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改革目标。

第四,信息化税收与传统的税收管理体制相比,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税收管理理念的变化:即由传统的经验型税收管理转变为基于税收数据信息分析进行税收管理的理念。

信息化税收的理念

第一,基于数据信息分析确定税收征管决策的理念。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税收法制的逐步完善,税收规模正以惊人的速度扩大,纳税人基数快速增加,传统的”人管人”的经验型税收决策理念已不适应,必然用以对数据信息分析进行税收决策的新理念取而代之。以广东地税为例,一九九四年,地方税收收入184亿元,纳税户数105万户;到二00七年地方税收增加到2026亿元,增长了11倍多;纳税户数173万户,增长69%。相比税收征管人员基本未增加。因此,广东地税在税收数据省级大集中基本完成后提出了”用税收数据信息分析管理税收”的新理念。即通过对税收数据分析掌握组织税收的运作情况,发现问题,制定和调整相应的税收征管决策。

第二,通过提高税收数据信息能力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理念。在经济高速发展、纳税人基数快速增加的情况下,税务基层的管理压力几乎成几何级增长。因此,税务机构已不可能有这个能力和资源去管理到每个纳税人,只能通过提高税务数据信息分析能力来确定重点服务和管理对象。对其他”低风险”的纳税人则默认其已经合法申报,完成了公民的纳税义务。这样管理的结果,即充分考虑了重点税源,又把握住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减轻了基层管理负担,提高了管理效率和质量,同时也保证了税收收入。

第三,通过税收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税收数据驱动需要的理念。随着全国税务系统数据”两级集中”的完成,实现涉税数据在总局、省局两级集中存储、集中处理和集中管理。如何深度利用数据,发挥数据能力,提升税务行业管理水平,提升税务行业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重要性,仅靠税收信息化的技术层面已不可能,更多的是要通过建立与数据驱动需要相适应的税务机构、税务流程和税务协调。

信息化税收的税源管理

信息化税收要求我们利用信息技术这一新的生产力发展税收工作,实现税源管理的现代化,改变传统的主观管理观念,以客观管理理念指导税源管理,实现税源管理的高度信息化和全面数字化。

1.促进税收收入核算体系向税源管理核算体系转变

过去,我们一直注重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的核算,忽视了对税源管理的核算。而要有效提高税源管理能力,应建立电子税收平台,在完善日常业务与征收功能、推进税源管理全面数字化的同时,着重建立税源管理核算体系,致力于增强税源的分析、预测、审计功能和信息的增值利用。这需要信息系统的支持,还需要税制、税收环境、管理机制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配套。

2.改善信息采集质量,注重信息增值利用

要有效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水平,信息质量是前提,因此信息质量不仅要加强量的积累,更要重视质的把关,必须增加有价值信息的采集,实行信息采集的考核和重要数据的对帐制度。比如,可以开发管理分析和决策支持子系统,以发挥信息查询统计、税收分析、工作考核等功能,开发纳税评估(稽查选案)子系统,科学设置数学模型,根据设定的指标、参数,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纳税评估(财务分析)和稽查选案,从同行业收入、税负、利润水平的对比分析以及历史对比分析中,及时发现纳税异常户,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和高质量的税务审计,锁定实施税收欺骗行为的纳税人。

3.税源管理扁平化,提高税源管理效率

依托信息化实现税源管理的扁平化,必须建立具有高灵敏度和适应性的税收行政组织,尽可能减少管理层次和中间环节,减少职能的交叉和重叠。还要建立科学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分阶段制订税源管理的目标,并层层分解到每个税务岗位,采用先进的工作流、应用门户和中间件技术,客观记录税务人员的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对各个岗位的工作绩效进行实时监控,并依据工作绩效和努力程度给予绩效奖励,保障税源管理目标的实现。

4.建立运转协调的税源监控网络管理体系

加快税控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应该建立健全以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为主体的税源监控体系。一要建立重点税源户的分类管理体系,力求税源资料由计算机自动完成,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重复收集信息,并实现纳税人申报方式多元化。二是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加快在出租汽车业、建筑业推行、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使计价(计程)、发票打印、语音提示、计程、控税、存储、限期申报缴税融于一体。三是与政府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工商、财政、物价、技术监督、民政等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统一编码、社会团体和非企业单位许可证系统的信息交流,从源头控制漏征漏管,追踪失散户,防止利用假停歇业等手段偷税。与公安部门实现人员户籍和流动情况交流,对纳税企业主要经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解,并为查处”非正常户”提供线索。实行地税、国税联网,交流相关税种数据电文申报缴纳和其他经营状况指标情况,与银行、保险、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交通部门交流纳税人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房屋出租等信息,掌握纳税人经营、资产、租金状况,为稽核评税、反避税、稽查选案、税收保全和查处”非正常户”提供资料。

信息化税收的管理机制

1.强化税收信息传播意识

信息化税收要求强化税收信息传播意识。目前在税收管理中,税收信息的收集已经在”大平台”阶段实施,但在所收集信息的运用方面,目前还存在使用范围狭窄等很多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并非主要源于技术手段的发达程度,而是对已有税收信息使用缺乏传播意识,导致税务部门在投入大量人力建立了”大平台”以后,仍然难以为社会上众多存在税收信息需求的部门和领域提供信息支持。按照信息意识的内在要求,税收信息传播意识与税收信息的主体意识、税收信息获取意识、税收信息保密意识、税收信息守法意识和信息更新意识等共同构成税收管理中的信息意识。可见,信息化税收的创新和推广,首先应从信息传播意识的强化开始。

2.构建信息内驱力作用下的信息运用机制

税收信息化系统和设备是按照物理空间进行运算和工作的,而人类活动是在社会空间进行的,人需将物理空间的信息进行比对和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用人文的思想去影响和利用信息化手段。反省目前的税收信息管理模式及其存在的前述诸问题,应强调在借鉴和引进外国经验的同时保持足够的自主性,保持足够的反思能力和反省态度,从工程思维到人本思维,惟其如此,才能使得借鉴和引进成为建设性的而不是相反。这对于克服并摆脱现有税收信息管理上的弊端,真正走出误区,无疑具有特别重要而紧迫的意义。

3.构建信息化税收的社会控制机制

信息社会中,信息伦理是一种新环境伦理,它认为信息富有与信息贫穷之间、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数字分离是可以沟通的。我们所要做的是防止对信息质量、内容和价值的任何形式的破坏,即减少信息失真。按照信息伦理的要求,信息通信技术的伦理性使用和信息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一个安全和公用的信息圈,以培育交流与合作。沟通数字分离意味着要发展一个信息生态系统,应通过扩展、改进、丰富和开放信息圈来保证信息的质量、数量、多样性、安全性、隐私性和存取性。具体化到税收信息化的传新和推广中,税收信息圈应包含对税务信息存在需求的所有领域和用户。其实,信息化税收的本质含义就有培育税收信息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一个开放的税收信息圈的本质内涵。这是一种社会控制机制,也是一种信息化伦理。

信息化税收的管理流程

信息化税收的实质是对传统的工作方式、工作流程的改变,是从信息技术的角度重新审视税收业务流程,运用信息管理的一般原理分析税收业务的本质意义,以信息技术为基础重构征管业务,建立符合信息技术要求的统一规范的业务规程、流程。

1.税收管理流程再造和业务重组的目标

我国税收征管与信息化税收之间的差距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税收征管实施系统完全是按照各环节职能进行设计,而不是面向业务流程的划分。为此,应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手段,按照税收征管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地实施税收征管业务重组,构建”征管业务流程化、组织机构扁平化,管理方式集约化”的现代税收征管运行新机制。

征管业务”流程化”: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流程化”,信息化税收还要求能对信息增值利用。要达到这一要求,征管制度、征管流程的设计要直接体现目的,将手工操作下的征收管理诸环节进行整合重组,以适应信息技术条件的要求。

组织机构”扁平化”: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来讲,扁平化模式替代金字塔模式,是以信息化为主要标志的现代管理手段兴起后的必然要求。扁平化的组织机构是一种通过减少管理层次、压缩职能机构形成的新型团体组织结构,中间管理组织设置变得简单,管理程序简化,上层决策层贴近执行层,信息传输更加容易。

管理手段”信息化”:税收管理活动中,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信息的管理要多渠道的采集、多方面的分析、多量次的运用(信息共享)。在税务机关现有信息技术条件下,管理手段”信息化”体现在,一是信息获取渠道要多,采集范围要广;二是信息研究要多角度、分析要多层次;三是信息利用要多量次。税务部门的信息利用,就是要避免每个子系统成为信息利用率低、信息资源浪费严重的”信息孤岛”,从而对税务系统内部管理实现”全过程监控”.

纳税服务”高效化”:在信息技术条件下,纳税人已不满足传统的纳税辅导、政策咨询等服务措施,而是盼望税务机关能够提供方便快捷、及时全面、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都非常强的服务内容。因此,以创新的思维、改革的方法,积极适应和把握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的发展要求,努力构建符合时代特征的高效化纳税服务体系,是当前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2.税收管理流程再造和业务重组的途径

一是以信息技术为支点,以数据处理为中心,以资源共享为目标,加快信息一体化建设的步伐,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数据的集中是实现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障,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集中统一处理,以便税务机关在准确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按照信息流转规律和系统工程学原理重组税收业务流程,确保流程重组不再是手工操作的翻版,信息共享可以为基层税务机关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提供多方面的支持。首先,要实行部门内部信息共享,对源于纳税人的信息应做到集中采集,分享使用。其次,要实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外单位的信息资源,如与海关、工商、银行等部门进行联网,更方便、快速、有效地获取外界信息,并加以综合利用。

二是要以流程导向代替职能导向。结合税收业务与纳税人的关联度,对原有流程进行结构分析,忽略内部的、个别的、不常发生的管理活动,把税收事务抽象为咨询、受理、调查、核批、评估、检查、执行7个基本活动单元,按照税收信息的运转阶段和征纳双方的联接方向再造流程,形成受理服务——调查核实——评估检查的工作流向,进而整合各类管理要素和服务资源。凡是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事的,集中在咨询受理核批机构办理;凡是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归并在调查执行机构办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交互联系的,分设评估检查机构。进而上收专业机构的行政事务处理权,并实现以县区为单位的集中办公。

面向流程建立扁平化的征管组织机构,压缩管理层级,人员按流程安排,实施团队式管理。取消县区局税政、征管等职能部门,将其业务整合到相关专业机构;县区局直属机构内不设股室,扩大了管理幅度,增强了组织的快速响应能力和弹性。由此变任务式分项处理事务为流程式集中处理事务,变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一点对多点的管理服务为点对点的管理服务,变信息的部门间传递为流程的环节间传递,变纵向层级控制为横向过程控制,不论哪一环节接收工作任务信息,相关工作即会通过流程启动。同时创建流程控制机制,构建由智能控制、标准控制、流程控制、分析控制和柔性控制组成的系统控制体系,强化对内对外的管理和监控。根据原有办税流程条件多、资料多、程序多、排对多等问题,打破常规,积极创新,按照信息一体化特点,减少办理涉税事项的前提条件,改事前审查为事后监督,相信纳税人,还权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以简政还权为手段,淡化管理意识,增强服务意识。

三是业务重组要符合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重组过程中,要对各项税收业务按流程、分环节设置,将咨询、受理、调查、核批、评估、执行等职责,科学分解到办税服务中心、税源管理中心、数据处理中心等部门,改变原税务分局从事综合性管理带来专业化深度不够的弊端。同时,将纳税评估作为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对一般纳税人,由数据处理中心建立评估指标体系,通过评估软件和人工筛选确定评估对象并进行审核评析;对小规模纳税人,由税源中心结合信息采集、户籍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开展审核评析,监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提高了纳税评估的效果。调整税源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将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分解到相关岗位,建立起符合流程化管理特点的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真正把管事与管户有机结合起来,使重组后流程化管理模式下的税源管理分工更加明确,职责更加细化,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也更趋于专业化。

四是开发”征管流程控制系统”,构建由智能控制、标准控制、流程控制、分析控制组成的系统控制体系,强化对内对外的管理和监控。依托征管流程控制系统,对每项征管业务经过的环节以及每个环节的作业内容、作业标准、作业时限、作业流向都在系统内做具体设定,对每个环节上的操作人员由控制系统随机自动分配任务,在每项任务的待办、在办、已办过程中自动记录和汇总办理时间、办理质量等绩效评价指标,由绩效管理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考核,从而实现对整个征管业务流程和岗位人员工作状态的自动化控制和全过程监控。

3.税收管理流程再造和业务重组的技术手段

构建信息化税收管理体制,就是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纷杂的税务数据转换成有用的管理信息,为税收征、管、查一线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在保证数据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方面来提高数据分析应用能力,使其更好地为税收管理工作服务:

一是拓展信息中心职能,设立数据分析岗位。数据处理分析是集业务、技术、数据交换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数据处理分析岗位。

二是要以需求为导向。在进行数据分析选题时,要从税收征、管、查一线工作对管理信息的需要出发,围绕当前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从理论、实践、技术层面上全面提高数据处理分析的水平,使税收数据的深加工真正符合税收管理的工作要求。

三是开发必要的分析软件。采用数据挖掘技术,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对税收数据资源进行深加工。在数据分析工具方面,要充分利用先进的数据展现软件,提高数据分析的效率和水平,真正实现税收管理科学化,使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得到全面提高。

四是应逐步拓宽基础数据采集面,加强与其他社会经济管理部门的信息交流,广泛利用第三方信息。

税收信息化与信息化税收的关系

1.税收信息化与信息化税收在概念上有严格的区别。税收信息化是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过程,是以智能化工具相适应的信息化生产力发展在税收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信息化税收则是建立在现代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基础上的新的税收管理体制。

2.税收信息化与信息化税收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关系。历史发展告诉我们,人类实现自身行为目标的需要是不断改进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源泉动力,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变革又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基础,进而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而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成果,只有在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条件下,才能真正转化为生产力。税收信息化与信息化税收的关系也是如此,经济全球化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纳税意识不断提高,使我国的税收管理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给我国的税收管理改革提出了新的命题和新的要求,不仅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行政效率,提高税务部门的管理水平;而且要求税务部门转变观念,树立服务意识,提高为纳税人和其他社会部门的服务水平,以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和税收管理环境,这是税收管理现代化和科学化的内涵。

为实现这个目标,就要求改革税收管理体制,包括管理理念、管理方式、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而在现代信息社会,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税务部门管理架构的变革又必须以税收信息技术进步为基础,任何企图超越当前税收信息技术水平的税收管理方式,都是不切合实际的。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方式的选择都应与税收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然而,税收信息技术的进步,并不能代表税收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进步,如果我们不能适时转变观念,进行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就不能充分利用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就不能将技术创新真正转化为生产力。

可见,一方面,税收信息化是税收管理体制变革的基础,它制约着信息化税收的发展;另一方面,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诉求,是推动税收信息化发展的源动力,税收信息化建设又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信息化税收管理体制。

3.税收信息化是逐步深入、逐步发展的;信息化税收也是与税收信息化同步深化、同步构建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只有在构建信息化税收管理体制的进程中,不断发现问题,从税收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不断提出新的管理信息要求,才能不断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出新的目标,推动税收信息技术的持续改进。现在有些人以为通过多年的税收信息化建设,我们已经实现了税收数据大集中,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了,现在只是进行一些修修补补的完善工作。然而在我们看来,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才刚刚起步,税收信息化建设还任重道远。

总之,税收信息化建设和构建信息化税收管理体制,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提高税务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税收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税收管理技术创新和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是实现这个目标的两个支柱,二者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又需要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在税收管理现代化进程中缺一不可(如图1)。从税收信息化到信息化税收,实质上就是现代信息技术与现代税收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有机结合的过程。

Image:税收信息化与信息化税收的关系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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