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会计过失
会计过失是指行为人在会计记录、计算、整理、列等会计事项中违反了客观性、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原则而发生的过失。
会计过失的特点
当事人无不良企图,无造成失真的主观愿意,纯属工作疏失所致;
不实在会计核算资料中暴露的比较明显;
不实责任人一般得不到经济及其他利益;
不实的纠正比较顺利等。
会计过失产生的原因
会计过失的产生的原因有: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下,实际操作能力不强,造成操作规范和程序的错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严格;会计准则、制度本身的不完善,随着会计环境的不断变化,新的经济情况不断涌现,而新的相关制度、法规又尚未建立、健全,致使会计对经济事项的处理产生不确定性,缺乏可操作性;采用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所不允许的会计政策;会计资料中的计算和抄写错误;会计估计错误;在本期应计项目与递延项目未作调整;由于会计人员工作不认真,造成疏忽性错误,或对已发生的经济业务不予重视,造成漏记已完成的交易或事项;会计人员对会计政策不熟悉,造成会计政策误用的现象;对事实的忽视和误用;提前确认尚未实现的收入或不确认已实现的收入;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差错;由于会计准则、制度规定了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基本规范要求,但会计受某些既定前提和原则的影响与限制,致使会计过失;某些会计程序和方法的可选择性,使会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不同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在一定情况下又可发生会计变更,从而产生会计的不确定性,导致会计过失;其他原因导致的差错,如错记借贷方向、错记账户等。
会计过失的防范和治理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为会计规范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
内部控制制度是财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是否适宜、有效,是衡量其经营管理绩效的重要指标,其为会计规范在单位的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在财务管理中,严格执行一套完善规范的内控体系,能有效起到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因此,治理会计过失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要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上严格贯彻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相应的授权批准、岗位分工、业务记录、财产安全、人员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使日常会计业务处理及会计档案管理每一环节的人员之间分工科学,职责明确,形成既能相互协作又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这样就能减少过失的可能性。
(二)加强会计规范建设,完善会计准则、制度
考虑到中国面临的特殊会计环境,我国应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建立以会计准则为核心、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相结合的会计准则体系,加强会计规范建设,尽量克服和减少会计准则、制度的不确定性,如制定机构人员的组成应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群体;最终确定的会计准则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定超前的分析和预测。同时,还应尽可能减少可供选择的会计程序和方法,以缩小会计选择的范围,降低因会计程序和方法的多样性而造成的会计过失。
而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中,要立足于客观实际,要符合政策法规、准则制度的规定,依据会计确认和计量的标准对会计事项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反映,不应凭主观臆断,凭空想象,特别是一些需要估计,断判和推理的会计事项,更要注意避免主观随意性的发生,从而减少会计过失。
(三)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制度的制定,以适应会计环境的变化
一是会计准则、制度的制定,应对未来的会计环境变化具有一定超前性的和预测,以使会计准则、制度具有较好稳定性和持续性,避免未来环境的不确定性对会计准则、制度产生过多的困扰;二是对于会计准则中的某些定义和释义要有精确的分析和解释,如果某一定义和释义可能会有多种理解,则应对各种可能的理解作详细阐述,表明其适用情况,这就不会使会计准则的使用者造成误解;三是在制定和执行会计准则、制度的过程中,要注意协调好有关利益集团的相应制衡关系,并将各方利益在有关准则中充分体现,以消除或减少对准则的抵触和抵制行为,增加或提高对准则利益的认同感。
(四)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直接操作人员,是防止会计过失,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一道放线,因此需要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职业判断能力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因此,加强会计人员素质的提升应做到:首先,应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只有通过会计从业资格审核的人员才能从事会计工作;其次,逐步健全和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准则,通过监督和检查,督促和教育,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也应以严明的态度来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把履行会计职责转变为自觉遵守的道德行业准则;第三,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尤其要抓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
(五)尽快制定与会计电算化有关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
目前,我国尚未有与会计电算化有关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这是不符合国际惯例的,也是滞后于实际工作要求的,必然会影响新形势下会计工作的质量。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深入和系统工程理论的逐步完善,随着会计电算化的不断普及,计算机与会计工作已密不可分,我国的会计工作要想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则应尽快制定相应的准则,来规范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的会计工作,从而减少会计过失,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过失与会计舞弊的区别
会计舞弊,则是指当事人在进行经济活动或账务处理时,为了窃取资财或其他目的,有意识地采取虚构业务、涂改和伪造单据、账册及报表等弄虚作假,导致财务报表不实表达的违法犯罪行为,亦称会计造假。其是一种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为目的,采用欺骗性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事实的行为,舞弊行为人主观是有不良动机的、故意的,结果会造成舞弊人受益等。因此,会计过失与会计舞弊的区别主要体现:
(一)性质不同:过失是行为人在办理业务时发生的—种会计过失,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而会计舞弊则属于不法行为,是行为人有意识、有预谋的一种犯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目的不同:会计过失的当事人无不良动机和企图,是非故意造成过失;而会计舞弊的当事人却是有着恶意的、不良的企图,是以获得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利益,是故意造成的“会计过失”。
(三)手段不同:会计过失当事人是采用的正常方法,在处理业务中发生的差错;而会计舞弊当事人是采用非法手段处理业务的一种非法活动,如虚构业务、伪造票据、涂改记录、更换账页、粉饰报表等。
(四)后果不同:过失的表现比较明显,易于被发现和纠正,一般不会造成重大损失;而会计舞弊的表现比较隐蔽,往往被一些假象所掩盖,不易被发现和纠正,极易造成重大损失。总之,衡量过失与舞弊的主要标准是:是否存在不良企图、是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是否掩盖真相欺骗他人、是否使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等等。在实际工作中,判断过失与舞弊必须有充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