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会计规范体系
会计规范体系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他授权机构制定的,用于指导和约束会计核算实务、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定会计主体和相关人员会计责任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会计规范体系是指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等的总称。它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守的规范。目前,我国股份公司会计核算规范体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两个层次构成;其他企业会计核算规范体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业会计制度》三个层次构成。
会计规范体系的作用
建立健全会计规范体系,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条件,也是解决目前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措施之一,会计规范体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规范体系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提供会计信息的基本依据
会计规范体系既包括采用法律形式的具有强制性特征的会计规范,也包括采取自律形式的具有自主性特征的会计规范。会计信息的产生不能是随意的和无规则的,否则,会计信息对于使用者就毫无意义,甚至会由于其误导作用而成为社会的危害。因此,会计规范体系为设计合理有效的会计工作与行为模式及会计人员对外提供会计信息提供了依据。
2.会计规范体系为评价会计行为确定了客观标准
会计规范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价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依据。由于会计信息的生产与有关各方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而且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分布在社会各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必然关注会计工作的质量,对特定会计行为及其行为结果持肯定还是否定态度,是对还是错,是好还是坏,都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用一个基本一致的标准,对会计工作的质量作出评价。
3.会计规范体系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一种重要工作
全社会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是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社会各方从事与企业有关的经济活动和从事相应经济决策的重要基础,对于国家维护和保证财政利益、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管理国有资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计规范体系的构成
会计规范体系就是由各项会计规范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且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从系统论角度来看,它是具有结构性、功能性和开放性的完整体系,主要包括会计法律规范、会计理性规范、会计道德规范和国际会计惯例。在我国,会计规范体系主要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各级行政机构制定、颁布和实施各项有关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委托财政部制度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及有关会计方面的规定、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会计道德标准,企业内部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制订的有关会计财务的制度、规定。
一、我国会计法律规范
会计法律规范是调整经济活动中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社会法律制度在会计方面的具体体现,是整个社会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有关会计工作的行为规范,一旦违反势必受到惩处。在我国,会计法律规范集中体现在1985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会计法》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经济法规,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制订其他一切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程序等法律依据,它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宪法”。《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了其作用、适用范围、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保障措施和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等,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的内容和要求及企业会计核算、监督的原则,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以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除了《会计法》这部会计的“宪法”外,还有其他涉及会计问题的主要法律,比如《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企业法》、《合资企业法》、《破产法》、《合同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对会计工作进行了规范,对《会计法》起着补充作用,使《会计法》更好地发挥其在会计实践中的主体作用。除上述各项法律规定外,国务院、财政部及各级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有关会计方面的政府条例、实施细则也属于会计法律规范范畴之内,比如《会计工作规范》、《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报告条例》等,所有这些法律法规、条例及实施细则共同组成会计法律规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对指导会计工作,监督会计活动和规范财务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起着主导作用。
二、我国会计理性规范
会计理性规范是人们根据会计实际工作总结提出的会计判断标准和行为准则,这些判断标准和行为准则是理性的富有逻辑,符合会计内在规律,可以在人们的已有知识、理性思维的范围内加以理解和说明的,是在承认会计法律规范和理性规范前提下,会计人员从事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标准。会计理性规范在规范体系中居核心地位,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活动的具体行动指南。在我国,会计理性规范主要包括会计基本准则,会计具体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三个方面内容。
(1)会计基本准则是指在1993年颁布并在全国所有企业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这个准则是基本准则。会计基本准则解决的是会计核算中所必需遵守的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工作中所涉及和运用到的基本概念,一般不具备直接指导实务的作用。《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的目标、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以及会计要素。虽然《企业会计准则》不具备实务操作性,但它是制定和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前提条件,在会计准则体系中起着统驭作用。
(2)会计具体准则是指根据企业基本准则的框架和原则,针对不同的具体经济业务作出的具体规定。目前,我国已颁布修订和实施了包括《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收入》、《建设合同》、《现金流量表》、《投资》等16个具体会计准则,这些具体会计准则是针对具体经济业务的特征作出的具体操作规定,因此对会计实务的影响有直接作用。目前,企业基本准则和企业具体准则所构建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已初步建立,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制定、颁布和实施,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将会得到不断完善。
(3)企业会计制度是指国家各个企业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制定的具体会计操作规定,主要具有三个层次,其一是:在2001年开始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主要涉及会计要素和重要经济业务班的确认、计量、报告等一般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列举了主要会计事项的具体账务处理方法,《企业会计制定》具有很强实务操作性。其二是:在1993年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结合各行业特点和管理要求,将国民经济各部门划分若干个行业共制订了13套全国性的行业统一会计制度,从而形成了一个新型完整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三是各个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自身企业特征制定和设立的会计制度,直接指导自身企业会计工作和约束会计活动。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三位一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性规范体系。
三、我国会计道德规范
会计道德规范是指一般社会道德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引导、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与社会、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它反映了整个国家社会道德要求,更反映了会计这个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其约束力来自于社会舆论、人类良知及传统习俗,而不是国家强制力。遵守会计道德规范对于会计工作人员来说尤其重要,特别是对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更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国尚未制订全国统一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只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后制定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为的《职业道德守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但在我国有关的会计管理条例中包含了会计职业道德的有关内容。比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明确指出: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还规定了六条道德标准: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等。同时我国传统道德文化中重视人的价值,追求精神境界,提倡修养践履,推崇诚信无欺,信誉至上,取财有道,公而忘私等职业道德准则,以及新时代下的社会公德规范,都是我国现阶段会计职业道德的精神内容。
四、国际会计惯例
国际会计惯例是经过多国长期实践形成的,广泛为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各方所公认的,用于指导会计实务的会计规范。我国所说的国际会计惯例主要是指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所制订及国际公认的会计准则及其它会计规章。我国在制定以上三个会计规范时,通过借鉴、消化和吸收等形式把国际会计惯例的许多思想,精神运用并体现在以上三个会计规范中,但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初步确立,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较为落后,并且由于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原因,还有许多具体领域的具体会计准则没有出台,使得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出现的经济业务在会计上参照我国现行的会计体制无法得到体现和核算,比如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核算,人力资源成本和价值的核算,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借鉴和运用国际上公认的会计政策和方法进行处理,因此国际会计惯例也应作为我国会计规范体系的一部分,以弥补我国现行会计规范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