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事业单位向社会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国的事业性收费是伴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医疗、教育等事业实行收费制度并由国家管理。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转化为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差额预算单位转化为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这些事业单位向社会提供的服务需要收取费用以弥补其开支。为了加强各单位的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各级政府对各种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种收费进行分类、管理。
分类
中国的事业性收费划分为八类:①医疗收费;②教育收费,包括大中专学较的学费,中、小学的学杂费、学校招生报名费、文化技术培训费等;③科技服务费,如技术转让费、技术咨询费、气象服务费等;④检验检疫费,如进出口商品检验费、产品质量检验费、动植物及其他产品检疫费等;⑤调解服务费,如律师服务费、公证费、海事调解费等;⑥代理费,如专利代理费、商标代理费、签证代办费等;⑦基础设施使用费,如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等;⑧资源使用费,如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无线电资源占用费等。
事业性收费是价格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总体上看,事业性收费同经营性收费的区别在于,经营性收费是完全的价格形式,事业性收费是不完全的价格形式,在中国,国家对事业单位免税,有的还给予财政拨款。因此,事业性收费是按照完全补偿原则还是按照部分补偿原则,应根据服务内容、企业化经营程度及国家有关政策制定。一般情况是,属于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收费标准按部分材料消耗核定,作为事业经费不足的补充;属于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收费标准按扣除财政拨款部分的服务成本核定;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收费标准按服务成本加适当利润核定。有些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后,国家不再拨款,且要纳税,这些事业单位的收费同经营性收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