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习性论
习性,一般指在某种条件或环境中长期养成的特性,但这样理解相当肤浅。法国学者布迪厄的认识就深刻得多。他对人的习性(haditus)的定义是:借过去经验铭写于身体以使实践认知活动得以进行的一种感知、判断及行动系统。习性是一种身体知识,萌生于客观社会结构、制度和主观习性的彼此契合中,体现了社会空间和身体性情之间双向的辩证作用。
习性结构的代表/习性论
习性将集体和个体的历史内化和具体化为性情倾向,将“历史必然性转化为性情”。它使得过去沉积在感知、思维和行动中的经验,复苏为鲜活的现实存在,并长时段地生成未来的生存经验和实践。习性内化了个人接受教育的社会化过程,浓缩了个体的外部社会地位、生存状况、集体历史、文化传统,同时习性下意识地形成人的社会实践,因此,什么样的习性结构就代表着什么样的思想方式、认知结构和行为模式。
不过,布迪厄对习性的理解尽管相当深刻,却宽泛而含混(戓与不同语种及翻译是否精确不无关系),远不如中华文化尤其是儒家的认识清晰准确,深刻度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本性至善
本性至善是儒家人性论的主流,也是熊师本体论、道德论的逻辑起点。熊师以性善论为基础,汲取佛教习染论的观念,融铸华梵,将本性与习性作了明确的区别。本性至善,为人所先天禀有;习性则有善有恶,顺乎本心而善(善习是依本心所行而留的余势),逆之则恶。熊师说:
习心者
习心者,凡过去一切欲与想等,皆有馀习不绝,潜伏而成一团势力,总名习心。所谓下意识是也。此无量习心,殆如滚滚伏流,行于地下,鼓荡跳动,一有罅缝,即喷薄而出。当吾人本心亡失之际,正是习心乘机争出之机。……朱子所谓荒忽无常,正是其象。夫人皆有本心,而不知操存之,则天君亡。(天君谓本心)而无量污浊习心,纵横出入。方寸间,为群魔竞技之地,其苦可知。舍则亡之状乃如此,则操存之功,不可顷刻舍也甚明。(《十力语要》卷三)
习染分类/习性论
在《体用论》中,熊师将习染分成两类:一是知见方面的习染,一是情意方面的习染。情意方面的习染指世间所谓个人主义之名利权威等私欲,由此种习染造成的种子,现起的习心,其影响最为恶劣,必克去务尽。知见习染指记忆等,也包括狭隘经验造成的成见,后者虽也会对思维能力的本然之明构成障蔽,但总体上说,知见习染须慎于防治而不可去。(详见《体用论》197页)。
在《明心篇》中(以篇行世,附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所出熊十力别集《体用论》后),他进一步阐析了“本心”与“习心”的区别:
本心定义
本心是人生本有的仁心,常为吾人内部生活之监督者。吾人每动一念、行一事,仁心之判断,恒予小己之私欲以适当的对治。本心是天地万物与吾一体的宇宙生命,是生命本有的生生之德,是天心天性。人生而成为有形气的独立体,有实际生活,即此独立体亦自有权能。
习心定义
本心运行于形气个体中,以天然之明应事接物,则本心亦未变易其天然的明性;然个体人利用天明为工具,以交于事物,则有习染发生。习染并不是无有势能的东西,其潜伏吾人内部深处,便名种子。习种又得出现于意识界。也就是说,意识的活动,即是习种的活动,所以个体人种用本心天然之明作工具以治理事物时,乃不期然而然地产生一种新的势能,这就是“习心”。
本心与习心的关系
当“本心”才起时,即有“习心”乘机或乘权俱起。习心并非起一次而已。吾人如不能恒时保任天明作主,则一生之中,常是习心自用其权,以治理一切事物,于是遮蔽了天明,天明终不得自显。习心无量数,一切习心所留积之一切习染,潜伏为习种者,更无量数。实际上,我们每个人不论何时何处起心动念,便是过去无数的习染与五官现时当下接触新事物相结合的产物。如果离开习染,我们便不会有知识。所以,凡人不甘
堕落者/习性论
堕落者,能保任本心作主,则一切习染皆成善种,而习心将转化为智慧。
儒家性善论承认人性中有恶的一面,但它不是本性,性恶论及原罪说对人性的认识仅局限于习性层面,故仅属“局部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