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基金支出的概念
财政部门用专用基金收入安排的相应支出。如粮食风险基金支出等。
专用基金支出的管理原则
作为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在管理与核算上必须遵循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专用基金支出实行计划管理,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办理支出。各项基金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挪做它用。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专用基金支出的核算方法
总预算会计设置“专用基金支出”科目,核算由专用基金收入所安排的支出,该科目按支出的项目设明细账。发生专用基金支出时借记该科目,贷记“其它财政存款”科目;支出收回时借记“其它财政存款”科目,贷记该科目,平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专用基金支出累计数;年终冲销结转时将该科目的余额如数转入“专用基金结余”科目,借记该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结余”科目。年终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专用基金支出的核算示例
为了核算专用基金支出,财政总预算会计应设置“专用基金支出”账户。该账户核算各级财政部门用专用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发生专用基金支出时,借记本账户,贷记“国库存款”(对于根据国家规定将基金存在指定银行的,应为“其他财政存款”)账户;支出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年终,本账户借方余额应全数转入“专用基金结余”账户冲销,借记“专用基金结余”账户,贷记本账户。本账户平时借方余额,反映专用基金支出累计数。 [例1]财政总预算会计拨付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风险基金30万元,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专用基金支出——粮食风险基金 300 000
贷:其他财政存款 300 000
[例2]年终,汇总全年专用基金支出50万元,冲转结余时,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专用基金结余 500 000
贷:专用基金支出 500 000
资金调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