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公报
专利公报是一种国际性的公报,使用者可以监视50个以上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出版的专利文献著录信息、专利族,而不用费时、费力地通过各国用不同语言出版的专利文献进行查找。除了包括所有国家已公布的专利申请的著录数据外,还包括丹麦、匈牙利、英国、芬兰、以色列、挪威、葡萄牙及瑞典新申请的专利著录数据,这意味着在专利第一次出版之前就能追踪到科技的新进展。查找专利文献的记录是按照专利号、申请人、发明人排列。
专利公报的种类
专利局编辑出版的专利公报有发明专利公报、实用新型专利公报和外观设计专利公报。专利公报以期刊形式发行,同时以电子公报形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上公布,或者以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公布。专利公报按照年度计划出版,三种专利公报每周各出版一期。
专利公报的内容
1.发明专利公报
发明专利公报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国际专利申请公布、发明专利权授予、保密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事务、索引(申请公布索引、授权公告索引)。
(1)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13)起满十五个月进行公布准备,并于十八个月期满时公布。发明专利申请人在初步审查合格前,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初步审查合格之日起进行公布准备;在初步审查合格后,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提前公布请求合格之日起进行公布准备,并及时予以公布。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十五个月,因各种原因初步审查尚未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将延迟公布。在初步审查程序中被驳回、被视为撤回以及在公布准备之前申请人主动撤回或确定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不予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内容包括:著录事项、摘要和摘要附图,但说明书没有附图的,可以没有摘要附图。著录事项主要包括:国际专利分类号、申请号、公布号(出版号)、公布日、申请日、优先权事项、申请人事项、发明人事项、专利代理事项、发明名称等。
(2)发明专利权授予
发明专利申请人根据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按时缴纳专利登记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后,该专利申请进入授权公告准备,并予以公告。
发明专利权授予公告的内容包括:著录事项、摘要和摘要附图,但说明书没有附图的,可以没有摘要附图。著录事项主要包括:国际专利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号(出版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优先权事项、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事项、专利代理事项、发明名称等。
(3)保密发明专利和国防发明专利
保密发明专利只公告保密专利权的授予和保密专利的解密,保密专利公告的著录事项包括: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等。保密发明专利解密后,在专利公报的解密栏中予以公告,出版单行本。国防发明专利权的授予和解密的公告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发明专利事务
发明专利事务公布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作出的决定和通知。包括: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自行进行实质审查的决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撤回,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专利权的全部(或部分)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主动放弃,专利申请(或专利)权利的恢复,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著录事项的变更,文件的公告送达,专利局的更正,其他有关事项等。
(5)索引
发明索引分申请公布索引和授权公告索引两种。每种索引又分国际分类号索引、申请号索引(或者专利号索引)、申请人索引(或者专利权人索引)和公布号/申请号(授权公告号/专利号)对照表索引。
2.实用新型专利公报
实用新型专利公报包括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保密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事务和授权公告索引。
(1)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根据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按时缴纳专利登记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后,该专利申请进入授权公告准备,并予以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公告的内容包括:著录事项、摘要和摘要附图。著录事项主要包括:国际专利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号(出版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优先权事项、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事项、专利代理事项、实用新型名称。申请人在申请时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发明专利作出说明的,应予以公告。
(2)保密实用新型专利和国防实用新型专利
保密实用新型专利只公告保密专利权的授予和保密专利的解密,保密专利公告的著录事项包括: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等。
保密实用新型专利解密后,在专利公报的解密栏中予以公告,出版单行本。国防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予和解密的公告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实用新型专利事务
实用新型专利事务公布专利局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作出的决定和通知。包括:专利权的全部(或部分)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主动放弃,避免重复授权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转移,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解除,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著录事项的变更,文件的公告送达,专利局的更正,其他有关事项等。
(4)授权公告索引
实用新型授权公告索引包括国际专利分类号索引、专利号索引、专利权人索引和授权公告号/专利号对照表索引。
3.外观设计专利公报
外观设计专利公报包括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外观设计专利事务和授权公告索引。
(1)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根据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按时缴纳专利登记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后,该专利申请进入授权公告准备,并予以公告。
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公告的内容包括:著录事项、外观设计专利的一幅图片或者照片。著录事项主要包括: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号(出版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优先权事项、专利权人事项、设计人事项、专利代理事项、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等。
(2)外观设计专利事务
外观设计专利事务公布专利局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作出的决定和通知。包括:专利权的全部(或部分)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主动放弃,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转移,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著录事项的变更,文件的公告送达,专利局的更正,其他有关事项等。
专利公报的编辑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以及专利事务等按国际分类号顺序编辑,主分类号相同的按照申请号顺序编辑。
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以及专利事务等按照外观设计分类号顺序编辑,分类号相同的按照申请号顺序编辑。
发明索引分申请公布索引和授权公告索引两种。每种索引又分国际分类号索引、申请号索引(或者专利号索引)、申请人索引(或者专利权人索引)和公开号/申请号(授权公告号/专利号)对照表索引。实用新型授权公告索引包括国际专利分类号索引、专利号索引、专利权人索引和授权公告号/专利号对照表索引。外观设计授权公告索引包括外观设计分类号索引、专利号索引、专利权人索引和授权公告号/专利号对照表索引。
公布号(或者授权公告号)按流水号排列,每期公报都是连续的,其组成示例是CNIOOOOOOA,其中,CN表示中国;第三位表示申请类别,“1”表示发明(8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2”表示实用新型(9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表示外观设计;第四—九位是流水号;第十位表示文献种类代码,A表示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B表示发明专利说明书,U表示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S表示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之后,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书需要修改后才能维持专利权的,应当再次出版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其文献种类代码分别为“C1—C7”和“Y1—Y7”,并标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公告日。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之后,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图片或者照片需要修改后才能维持专利权的,应当再出版该修改后的图片或者照片,其文献种类代码依次为“S1—S7”,并标明修改后的图片或者照片的公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