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具名新闻侵权
不具名新闻侵权是指在新闻报道中,报道者虽未明确指出报道对象的姓名、身份,但其表述足以使公众认定报道对象为某人,从而侵犯了报道对象特定权利,如名誉权、隐私权、财产权的行为。
不具名新闻侵权构成要件的特点
但是,不具名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具有以下特点:
1、侵权指向具有隐匿性
损害事实的存在就要求侵权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由于在不指名道姓的新闻报道中,报道对象的名字被隐去,侵权的指向就具有表面的隐匿性,能否认定不指名道姓报道的侵权指向,成为了能否认定此类新闻报道侵权的关键。
2、损害事实证明困难
尽管不指名道姓的新闻报道没有明确写出被报道人的姓名,但依据其相关的表述,读者可以推断出其所指的对象时,仍然有可能对特定的人产生负面的影响。然而吊诡的是,受害者为了证明损害事实存在,必须首先证明文中影射的被侵权人就是自己,在这个证明过程中,受害人往往要公开更多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受到二次伤害。
网络环境下,不具名新闻侵权影响较大。与过去信息的单向传递不同,网络时代,一篇不具名的侵权报道,通过互联网传播,以及网络用户的信息联系、反馈和补充,其传播范围更广,影响更大。尤其应当警惕个别媒体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以夺人眼球,并企图通过不指名道姓规避法律责任。
邓诗如.浅谈不具名新闻侵权的表现与规制(J).新闻世界.2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