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渊源
明神宗显皇帝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明廷因“辽事”紧急,加派“辽饷”,亩加银三厘五毫,第二年再加三厘五毫,第三年又加二厘,前后三加,即每亩加征银九厘,每年“辽饷”银五百二十万两。
思宗烈皇帝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又强征“辽饷”,亩加征银三厘。
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明廷为镇压农民起义,开征“剿饷”,每年加派银三百三十余万两。
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明廷又加征“练饷”,每年征银七百三十余万两。
词语释义
“辽饷”、“剿饷”、“练饷”,合称“三饷”,三项征银高达二千万两,超过正赋数倍。广大农民倾家荡产,饥寒交迫。自万历以来,全国各地小规模农民起义不断发生,并最终星火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