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概论》内容提要
历史背景
从1805年起,萨伊从事工商业活动——开办新型纺纱厂。到1813年才恢复研究工作。并于1817年发表《政治经济学精义》——这是上述《政治经济学概论》一书的缩本。在1828-1833年间,萨伊又把他的讲稿编成了六卷本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
基本观点
萨伊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首先提出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把政治经济学划分为生产、分配和消费三个部分,这就是被后来经济学家采用的所谓的“三分法”。这是一种首创,而且是对社会经济生活领域的科学划分。事实上,除了后来的经济学家詹姆斯·穆勒在萨伊的划分之外又添加了一个交换之外,此后人们对这种划分再没有提出什么突破性的补充见解,更不必说否定性的意见了。时至今日,萨伊的这个“三分法”和后来的“四分法”仍然有其合理性和生命力。
经济学名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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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目结构
《政治经济学概论》一书中,除了绪论以外,分为财富的生产、分配和消费,共3篇42章。
本书的基本结构是:第一篇是“讨论进行生产所需的生产要素”,第二篇是确定“价值是根据什么规律在各个成员中间分配,成为个人收入”的,最后一篇所讨论的是“财富生产的相对物”,即消化掉生产的成果。在这里,生产表现为中间环节。于是,生产、分配、消费形成一个严整的逻辑联系。
《政治经济学概论》的理论体系及贡献
萨伊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概论》等书中阐述了他的赋税理论。主要包括这几项内容:
(1)赋税定义。他认为,“所谓赋税,是指一部分国民产品从个人之手转到政府之手,以支付公共费用或公共消费”。并进一步解释 说,课税是纳税人缴纳的货物的价值,“纳税人付出赋税就是损失了货币。赋税一经被政府或其官员消费,对整个社会来说,价值便消失了”(这两段话均出自《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501~502页)。因此,萨伊认为,政治经济学应该研究赋税的性质、赋税的来源及赋税对国家和个人利益的影响。萨 伊不同意租税的负担会促进生产的观点,认为课税是向私人提取他们的一部分财产充作公用,这些公共支出不用于社会的再生产。
(2)课税原则。萨伊认为国家 “最好的财政计划是尽量少花费,最好的赋税是最轻的赋税”(同上书,第504页)。并同意亚当·斯密关于限制国家职能和缩减非生产性财政支出的观点,认为 国家干预经济是坏事。萨伊提出的赋税五原则是①税率最适度的赋税。②只烦扰纳税人而不增加国库的情况达到最小程度。③各阶层人民负担公平。④在最小程度上 妨碍再生产。⑤有利于国民道德。就是有利于普及对社会有用和有益的习惯。萨伊德赋税五原则,基本上继承了斯密的赋税四原则,又增加了有利于“国民道德”这一原则。在公平原则中,他主张对奢侈品课重税,对必需品课轻税。由于对这两者区分非常困难,他认为唯一公平的是对收入“需要以累进税率课税”。他主张实行 累进税率,区别于亚当•斯密的比例税率。
(3)税负转嫁与归宿。萨伊用“供需弹性”的理论来分析税负的转嫁与归宿问题。认为课税客体的负税比例与该课税客 体的供给与弹性成比例,课税客体的需求弹性越大,租税的归宿越趋向于卖方;课税客体的供给弹性越大,租税的归宿越趋向于买方。
萨伊的《政治经济学概论》比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要早问世14年。萨伊的《政治经济学概论》,选了一个这样的副题:“财富的生产、分配和消费”。他反对把研究人与人关系的政治学与研究财富的政治经济学混同起来。在他看来,政治经济学与物理学一样,是一门技术科 学,专门研究财富的增长,在剔除了人与人的关系之后,萨伊把政治经济学分为三个相互独立的部分:财富的生产;财富的分配;财富的消费。
对于财富的来源,萨伊不同意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他认为,物质是一个既定的量,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并非人力所能创造。人力能够做的,只是改变已经存在的物质形态,使 之提供以前所不具有的效用,或者扩大原有的效用。效用作为物品满足人类需要的内在力量,是物品价值的基础,人们之所以承认某些东西有价值,完全是由各种具有效用的物品组成,因此,创造效用便是创造财富。
既然生产就是创造效用,那么,在生产过程中对效用作出贡献的,不仅有劳动,还有资本和土地。因 此,物品的价值,是由资本、土地和劳动这三种生产要素协同创造的。在此基础上,赛伊得出了他的分配理论:既然价值由三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那么,三要素的 所有者理应取得相应的报酬,即工人得到工资,资本所有者得到利息,土地所有者得到地租。因为工资是劳动创造效用的收入,地租是土地创造效用的收入,利息是 资本创造效用的收入,所以这三种收入便是效用的生产费用,生产费用是对生产三要素进行生产性服务所支付的代价,是它们各自贡献的合理报酬,至于生产费用的 价格,则由市场供求决定。这样,赛伊建立了他的三位一体公式: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
萨伊认为,资本、土地、劳动都是生产必需的要素,这些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按照各自的动机把要素投向企业进行生产,实际上是以损失该要素的其他用途作为代价的,如资本所有者推迟自己的消费,而将资本交 与企业处置,其所得到的偿付便是利息;地主放弃土地的直接经营,因而他应得到补偿,即租金;劳动者为工作割舍了休闲,所以他有权利获取工资,等等。因此, 每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当他把其拥有的生产要素投入价值生产过程,实际上就有理由凭借要素所有权,参与产品和价值分配,弥补其损失。同时,萨伊明确指出, 利息与利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利润是企业主承担企业资本经营的风险所得,是对他的事业心、才干、甘于冒险的精神品质及高度熟练劳动的报酬;而真正使用资本 所付的租金,则才是利息。
通过萨伊的这一番描述,人们便看到了如下的画面:以“三分法”为特征的政治经济学体系;以“生产三要素”为核心的财富生产理论;以“三位一体公式”为准则的财富分配理论。这些,就是被尊为“政治经济学王子”的赛伊的经济学说。
萨伊对西方经济学所做的最大贡献,是他创立的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他所提出的工资是劳动的报酬、利息是资本的报酬、地租是土地的报酬以及利润是企业家才能的报酬这一整套分配理论,至今仍是西方经济学的信条,并在实践中得到广泛深入的实施。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