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1)国家主权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自保权。(2)主权最早由法国博丹提出
2.不干涉内政(建立国家政权体制和建立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等制度,处理其立法、行政、司法事务,以及制订对外政策、开展对外交往等所有方面的措施和行动)原则;
3.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指不非法使用武力,合法使用武力包括对对方侵略行为作的反击,联合国的授权。
7项侵略行为
(1)武装部队侵入或攻击他国领土;由侵入或攻击造成的军事占领;使用武力吞并别国的任何领土;
(2)以另一国的领土为对象使用任何武器;
(3)封锁另一国的港口或海岸;
(4)武装部队攻击他国的陆海空军、商船或民航机;
(5)一国违反协定使用在别国驻扎的军队或违约延期驻扎;
(6)提供领土由他国使用进行侵略行为;
(7)以国家名义派遣武装团体、非正规军或雇佣军等。
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5.民族自决原则,自决原则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对于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法律根据。
6.善意地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1)属地管辖,(2)属人管辖,(3)保护性管辖(基于两个条件: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该行为根据行为地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实现的两种方式:行为人进入受害国境内被拘捕和管辖,国家间的引渡),
(4)普通性管辖,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灭绝种族、贩卖毒品、贩卖奴隶、种族隔离、实施酷刑、航空器劫持。
2.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
A.国内立法中采用多种管辖权相互配合制定冲突适用规则
B.通过多边国际公约划定缔约国之间某此管辖权或协调管辖权冲突,包括确立有关国家专属管辖权。
C.通过有关国家间的协商调整。
3.国家主权豁免(国际法明确规定不得豁免的情况除外,如前述的罪行)
三、国家豁免的放弃:必须自愿、特定和明确。
国家或其授权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国家在外国领土从事商业行为,对外国法院的管辖作出反映,出庭或作证,或要求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国家在外国起诉意味着放弃豁免,但没有放弃执行的豁免。
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执行豁免的放弃。
主要渊源
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 ? (1)条约 :1. 普遍性条约——造法性条约 ?
2特定性条约——契约性条约 (2)国际习惯 ? A、存在通例 ?国际习惯法形成条件 ? B、通例已为各国法律所接受
举例说明
例1:国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 )
A.责任豁免 B.诉讼保全豁免 C.强制执行豁免 D.司法管辖豁免 〈答案:B C D〉
例2: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绿宝”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这一事实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在此诉讼中的国家豁免权。
C.即使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乙国法院的管辖,也不能意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D.乙国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该判决无效。甲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答 案”BC〉
例3:甲国的一个航海航空爱好者组织“碧海蓝天协会”,准备进行一次小型飞机“蓝天号”和赛艇“碧海号”的海上联合表演,计划涉及我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02年试题)
A.“蓝天号”飞行表演如在我国领海上空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
B.“碧海号”赛艇表演如果在我国领海中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
C.“蓝天号”在前往表演空域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飞过我国的领海上空,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
D.“碧海号”在前往表演海域的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穿越我国的领海,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
ABD.本题考查的是无害通过制度。
解题时应理解无害通过制度是长期国际实践形成的习惯规则,主要适用于外国船舶,而不适用航空器。依据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无害通过制度是指所有国家,无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享有无须沿海国的许可或事先的通知而连续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只要通过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该公约排除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等行为为无害通过。所以,本题中“碧海号”仅以通过为目的前往表演区域的行为是无害通过行为,选项D正确;选项B中“碧海号”表演区域在我国领海内,而赛艇表演是“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因而不是无害通过行为,必须首先得到我国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在我国领海上进行,故B项亦正确;依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内水和领海)上空为我国领空,我国对之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外国民用航空器必须根据其国籍国政府与我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或经中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或接受方可飞入、飞出中国领空,领空没有无害通过制度。因此,既然领海上空是我国领空范围,甲国“蓝天号”在我国领空进行表演,如果该国与我国没有相关的协定,当然要经过我国政府的许可,故A项正确,C项错误。
承认与继承的区别
1.国际法上的承认:承认的表示形式;法律承认和事实承认;
新国家(独立、合并、分立、分离)的承认和新政府的承认(有效统治原则:新政府应有效控制本国领土并行使国家权利);
①特征:
A.国家之间、政府间国际组织、新国家新政府、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
B.单方行为
C.政治法律行为
②表示形式:
A.明示。正式通知、函电、照会、声明等单方表述
B.默示。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缔结正式政治条约、接受和支持。
③法律承认和事实承认
A.法律承认:正式的,不可撤销
B.事实承认:权宜做法,不完全、非正式和暂性,模糊并可随时撤销
④新国家的承认和新政府的承认
A.新国家承认:独立、合并、分立、分离四种情况
B.新政府承认:单方行为,建立或保持正常关系。
2.国际法上的继承
(1)条约的继承: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条约,如有关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所谓人身性条约以及政治性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等条约,一般不予继承。
不同领土变更情况,条约继承的情况不尽相同:国家合并时,对任一被合并国有效的条约,对于继承国继续有效,原则上只适用于继承发生时其有效的那部分领土范围;分离或分立的情况下,不论被继承国是否存在,原来对被继承国全部领土有效的条约,对于所有继承国继续有效的条约,仍只对与该部分领土有关的继承国的相应部分有效;领土部分转移的情况,出让国的条约对该部分领土失效而受让国的条约对所涉领土发生效力;殖民地独立而成的新国家的条约继承,原则上自主决定。
(2)条约以外事项的继承
国家财产的继承:被继承的财产应与领土有关联;
国家档案的继承:除新独立国家外一般协议解决,没有协议将所涉领土有关档案转属继承国
国家债务的继承:国债指一国对国际法主体(国家、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的财政义务。国家继承的债务包括国家整体所负的债务,也包括以国家的名义承担而事实上仅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国家对外国法人或自然人所负之债或国家的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之债(地方债务),不在国家继承范围之内。恶债原则上不继承。
甲国和乙国合并成立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2000年试题)
A.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C.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AB.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债务的继承。
国家债务继承是国家继承的法律效果之一。国际法上,被继承的国家债务特指被继承国对另一国家、某一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实践中,从国家继承的角度可将债务分成三类:一是国债,指以国家名义负担且用于整个国家的债务;二是地方化债务,指虽由国家名义承担的却用于地方的债务;三是地方化债务,指地方当局以自身名义负担的债务。依国际法理论,可继承国家债务包括国债和地方化债务,对于被继承国基于战争目的而承担的债务或基于对被继承国有害的目的而承担的债务,原则上不应由继承国继受。在本题中A.B项分属国债和地方化债务,丙国政府应予继承;C项属于地方性债务,而D项则是普通的民事债务,丙国政府不继承。
基本原则
核心:《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七项原则——会员国平等、善意履行宪章义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禁止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集体协助、确保非会员国遵守宪章原则和不干涉内政。 ?2、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中有着重要地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